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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慈善立法基本问题研究
第一节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需求
一 现代慈善事业的形成及特性
(一)现代慈善事业的形成
1.社会责任意识成为主要的慈善动因
2.慈善实践走向组织化、国际化
3.慈善事业发展越来越倚重制度支持体系
(二)现代慈善事业的特性
1.以现代慈善理念为指导
2.以社会化的慈善机构为桥梁
3.以科学的慈善制度为保障
4.以民间救助为主要形式
二 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概览
三 慈善事业发展的内外部条件
(一)经济条件
(二)现代慈善意识与文化的培育
(三)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四)慈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四 我国慈善立法现状与问题
(一)立法层级
(二)现行慈善法体系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我国慈善立法的模式与定位
一 我国慈善立法宜采相对集中模式
(一)慈善立法的分散模式与集中模式①
(二)我国慈善事业法宜采相对集中立法模式
二 我国慈善立法的基本定位
(一)慈善主干法
(二)慈善综合法
(三)慈善促进法
(四)慈善现代法
第三节 我国慈善立法的调整范围与框架结构
一 慈善立法的调整范围
(一)慈善的含义
(二)慈善与相似概念的辨析
二 慈善立法的框架结构
第二章 慈善组织治理结构研究
第一节 我国慈善组织治理结构的现状和理论基础
一 慈善组织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二 我国慈善组织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
三 我国慈善组织治理结构制度的基本状况
第二节 国外慈善组织的治理模式、治理结构及其借鉴意义
一 英国
(一)慈善组织的概况
(二)管理机构
(三)登记管理
(四)内部治理结构
二 美国
(一)概况
(二)治理模式
三 日本
四 不同国家治理模式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节 我国慈善组织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缺乏完善的慈善组织法律体系
二 内部组织结构不完善
(一)基金会的内部治理结构
(二)社会团体的内部治理结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内部治理结构
三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内部自律不足
(二)外部监督匮乏
第四节 完善我国慈善组织治理结构的对策建议
一 优化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
二 完善慈善组织的一 般制度
三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四 完善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
五 健全慈善外部监督制度
第三章 慈善捐赠与募捐制度研究
第一节 民生法治社会中慈善捐赠与募捐规制概述
一 社会法的取向:私法—公法—社会法
二 科技社会的取向:个人—组织—全民
三 形式结构特点:捐赠—募捐不分节混同规制
第二节 慈善捐赠制度及其规制
一 慈善捐赠概念的含义
(一)语义分析
(二)规范分析
二 慈善捐赠法律关系的初步分析
(一)慈善捐赠的主体
1.捐赠人
2.受赠人
3.受益人
(二)慈善捐赠的客体
1.慈善捐赠客体的范围
2.有形财产捐赠中可能涉及的问题
3.无形财产捐赠中可能涉及的问题
4.捐赠客体的合法性问题
5.捐赠财产的定性问题
(三)慈善捐赠的法律关系内容——各主体的权利义务
1.捐赠人的权利和义务
2.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
3.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 慈善捐赠在实践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分析
(一)捐赠协议的成立与撤销
1.捐赠协议的形式要件
2.捐赠协议的撤销
(二)捐赠履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1.品质担保和权利担保
2.瑕疵给付赔偿
(三)捐赠剩余财产的处分
1.既有处理办法
2.“近似原则”
3.“返还原则”
4.我国慈善捐赠余额处理规制的现状和重构
(四)慈善捐赠中的税收优惠
1.超额捐赠允许结转
2.突破部门规范,放宽涉税多方面的认定
3.简化繁复手续
第三节 慈善募捐制度及其规制
一 慈善募捐的含义
二 募捐的资格与活动
(一)我国社会组织双重管理模式的松动
(二)慈善募捐许可制的松动
(三)资格形式申请+具体活动备案制
1.不同主体募捐资格的获得
2.募捐资格获得的法定禁止情形
3.具体募捐活动的备案制
三 募捐的方式
四 募捐的公告披露
(一)募捐结果的公告和备案
(二)募捐执行结果的公告和备案
第四章 慈善志愿服务实践与立法
第一节 我国志愿服务的兴起与发展
一 我国志愿服务的基本概况
二 我国志愿服务领域的最新探索
(一)志愿服务记录具体办法出台
(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加大
第二节 志愿服务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一 志愿服务的概念与特点
二 志愿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第三节 我国志愿服务立法探讨
一 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目标与立法借鉴
(一)立法目标
1.慈善志愿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
2.慈善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缺乏
3.慈善志愿者权益保障不够
4.慈善志愿者活动的实施受到较多的行政干预
(二)立法借鉴
二 我国志愿服务立法模式
三 我国志愿服务立法规划
(一)志愿服务的组织模式
(二)志愿服务的法律关系
(三)志愿服务的法律责任
(四)志愿服务的促进机制
第五章 慈善事业促进的法律保障
第一节 慈善事业发展的障碍
一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二 慈善活动的经济激励机制存在缺陷
三 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不足
四 慈善组织内外部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不健全
五 政府与慈善组织之间的权界不清
六 传统思想文化存在负影响的一 面
七 慈善立法不足
第二节 国家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义务
一 国家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义务的法理基础
二 国家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义务之结构
(一)慈善立法义务
(二)慈善执法司法义务
(三)慈善服务参与义务
三 国家依法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点
(一)国家的慈善立法义务
(二)国家保障经济激励机制的推动作用
(三)国家依法促进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
第三节 慈善文化发展的法律保障
第四节 慈善服务能力建设的法律保障
一 慈善超市服务能力的法律保障
二 慈善监督体系建设的法律保障
三 建立慈善人力资源开发及保障制度
第六章 慈善法学者建议稿
【总体说明】
一 关于慈善法的基本定位
二 关于慈善法的框架结构
1.慈善组织制度必要且重要
2.慈善捐赠与募捐应当合章而立、分别而论
3.慈善志愿服务规范体系应当纳入慈善法
4.慈善信托和宗教慈善应预留空间积极促进
三 关于慈善法的具体内容
【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二条【慈善的定义】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三条【慈善活动的原则】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四条【政府责任】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五条【慈善事业主管部门】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六条【慈善组织的定义】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七条【慈善组织的成立】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八条【慈善组织的章程】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九条【慈善组织的治理结构和独立性】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十条【慈善组织的资产】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十一条【慈善组织的财务和审计制度】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十二条【慈善组织的工作经费】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十三条【禁止输送超额利益】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十四条【慈善支出比例与支出时限延展】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十五条【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十六条【慈善组织的终止】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三章 慈善捐赠与募捐
第十七条【慈善捐赠的含义以及各项术语】
【说明与理由】
第十八条【捐赠自主】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十九条【捐赠的成立 】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二十条【捐赠的履行和撤销】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二十一条【捐赠财产的归属和受赠人对其的私力保护】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二十二条【捐赠财产的社会保护】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二十三条【权利保证和质量保证】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二十四条【捐赠财产的评估和变现】
【说明与理由】
第二十五条【捐赠财产的使用及剩余财产的处理】
【说明与理由】
第二十六条【受赠人的工作成本】
【说明与理由】
第二十七条【捐赠信息的保密】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二十八条【慈善募捐的含义和法律适用】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二十九条【募捐主体的不同资格】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三十条【募捐主体资格的认定及程序】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三十一条【取消资格】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三十二条【募捐计划方案的备案】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三十三条【补充备案】
【参考立法例】
第三十四条【募捐方式】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三十五条【募捐结果的公告和备案】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三十六条【募捐执行结果的公告和备案】
第四章 慈善志愿服务
第三十七条【慈善志愿服务的运用与督导】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三十八条【慈善志愿者的招募】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三十九条【慈善志愿服务的保障 】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四十条【慈善志愿服务协议的签订】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四十一条【慈善志愿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四十二条【慈善志愿者的权利】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四十三条【慈善志愿者的义务】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四十四条【慈善志愿服务的促进与激励】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五章 慈善事业促进
第四十五条【促进慈善组织形态创新】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四十六条【慈善企业权益保障】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参考相关政策】
第四十七条【促进慈善事业运作方式创新】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四十八条【促进慈善筹资和筹资方式创新】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参考相关政策】
第四十九条【促进慈善事业信息化建设】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参考相关政策】
第五十条【促进宗教慈善事业发展】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五十一条【社会组织和个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义务】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五十二条【政府协助慈善项目实施的责任】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参考相关政策】
第五十三条【促进慈善教育的措施】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参考相关政策】
第五十四条【促进慈善宣传的措施】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参考相关政策】
第五十五条【促进慈善人力资源开发】
【说明与理由】
【参考相关政策】
第五十六条【慈善组织的人力资源培育义务】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五十七条【促进对慈善从业人员的保护】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参考相关政策】
第五十八条【促进社会权利平等和荣誉保障】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参考相关政策】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慈善组织输送超额利益的法律责任】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六十条【慈善组织不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六十一条【违反募捐资质和募捐计划方案的法律责任】
【说明与理由】
第六十二条【受赠人不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说明与理由】
第六十三条【慈善志愿服务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生效时间及法律效力】
【说明与理由】
【参考立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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