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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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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论私法哲学
(一)论唯物史观
1.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
2.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
3.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
4.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明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
5.奴隶被看做物,不被看做市民社会的成员。无产者被承认是人,是市民社会的成员
6.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
7.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8.这两个集团彼此分离绝不是由于什么所谓的原则,而是由于各自的物质生存条件,由于两种不同的财产形式
9.因为这个观念是和法国社会中人数最多的阶级的固定观念一致的
10.蒲鲁东的全部学说,都是建立在从经济现实向法学空话的这种救命的跳跃上的。每当勇敢的蒲鲁东看不出各种现象间的经济联系时——这是他在一切重大问题上都要遇到的情况——他就逃到法的领域中去求助于永恒公平
11.蒲鲁东从他的法学观点出发,不是用社会生产的条件,而是用这些条件借以获得普遍表现的国家法律来解释利率以及一切经济事实。从这种看不见国家法律和社会生产条件的任何联系的观点看来,这些国家法律必然是纯粹的随心所欲的命令,随时可以用直接相反的东西来替代
12.蒲鲁东在判断一切经济关系时不是依据经济规律,而只是依据这些经济关系是否符合他这个永恒公平的观念
13.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
14.它不把现存社会(对任何未来社会也是一样)当做现存国家的(对未来社会来说是未来国家的)基础,反而把国家当做一种具有自己的“精神的、道德的、自己的基础”的独立存在物
15.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
16.按历史顺序和现今结果来研究人的生活条件、社会关系、法的形式和国家形式及其由哲学、宗教、艺术等等这些的观念上层建筑的历史科学
17.社会的政治结构绝不是紧跟着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的这种剧烈的变革立即发生相应的改变
18.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
19.它首先必须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虽然它的根子深深扎在物质的经济的事实中
20.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由法的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念形式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
21.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
22.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
23.绝不是国家制约和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因而应该从经济关系及其发展中来解释政治及其历史,而不是相反
24.因此,至少在这里,国家、政治制度是从属的东西,而市民社会、经济关系的领域是决定性的因素
25.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以及和市民社会本身之间是否会有同样的不一致呢?
26.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
27.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即非政治的人,必然表现为自然人
28.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
29.建立在人们的现实差别基础之上的人与人的统一,从抽象的天上降到现实的地上的人类这一概念,——如果不是社会的概念,那是什么呢?
30.我们就必须从经验主义和唯物主义出发;我们必须从个别物中引申出普遍物,而不要从本身中或者像黑格尔那样从虚无中去引申
31.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32.我们关于物质生产的决定性历史动因、关于阶级斗争等等的前提,有很大一部分被他接受了,但大多数都被歪曲了
33.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34.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
35.在所有这些文献中,每个场合都证明,每次行动怎样从直接的物质动因产生,而不是从伴随着物质动因的词句产生
36.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安置在它的真正基础上;一个很明显而以前完全被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即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这一很明显的事实在历史上的应有之义此时终于获得了承认
37.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
38.把政治事件归结于最终是经济原因的作用
(二)论唯物史观在私法学中的体现与应用
1.根据法的观点来批判法的这一部分,我们在这里没有深入研究的必要
2.把私有财产的实质问题看做国民经济学和法学生死攸关的问题
3.私法是与私有制同时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解体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4.在现实世界中,情形恰恰相反:蒲鲁东先生的分工和所有其他范畴都是社会关系,这些关系的总和构成现在称之为所有权的东西;在这些关系之外,资产阶级所有权不过是形而上学的或法学的幻想
5.如果我们以为只需颁布几道法令就可以摆脱竞争,那么我们就永远摆脱不了竞争
6.海因岑先生当然异想天开地以为,财产关系、继承权等等可以任意改变和调整
7.资产阶级每次政治上的失败,都带来贸易立法方面的胜利
8.从这种简单流通本身(它是资产阶级社会的表面,在这里,产生简单流通的各种较深刻的过程看不见了)来看,除了形式上和转瞬即逝的区别以外,它并不显示各个交换主体之间的任何区别
9.现代的平等要求是与此完全不同的;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10.在经济关系要求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地方,政治制度却每一步都以行会束缚和各种特权同它对抗
11.就是在那些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社会里,如果说财富包含了对人的支配,那它主要地、几乎完全地依靠和通过对物的支配来进行对人的支配
12.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
13.至于法律幕后的现实生活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自愿是怎样造成的,关于这些,法律和法学家都可以置之不问
14.资产阶级在反抗封建制度的斗争中和在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中不得不废除一切等级的即个人的特权,而且起初在私法方面,后来逐渐在公法方面实施了个人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从那时以来并且由于这个缘故,平等权利在口头上是被承认了
15.如果说国家和公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那么不言而喻,私法也是这样,因为私法本质上只是确认单个人之间的现存的、在一定情况下是正常的经济关系
16.国家一旦成了对社会来说是独立的力量,马上就产生了另外的意识形态。这就是说,在职业政治家那里,在公法理论家和私法法学家那里,同经济事实的联系就完全消失了
17.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根本没有特别的意义
18.也许在经过一个短暂的、有些艰苦的、但无论如何在道义上很有益的过渡时期以后
19.他们力求以无产阶级的法律来代替资产阶级的法律,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20.当时资产阶级的胜利意味着新社会制度的胜利
21.他们在议会中任意制定法律
22.在这里,自然、历史、社会、国家、法等等都是从某种所谓的内部联系方面加以探讨的
23.他的视野几乎没有越出通用邦法的适用范围
24.劳动决定商品价值,劳动产品按照这个价值尺度在权利平等的商品占有者之间自由交换,这些——正如马克思已经证明的——就是现代资产阶级全部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意识形态建立于其上的现实基础
25.法制基础、历史权利、合法性到处都遭到千百次破坏或彻底颠覆
26.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的存在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
27.这里我暂时只谈民法
28.它们可以加速或延缓经济发展及其政治和法律的结果
29.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相互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
30.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还在苟延残喘
31.在今天,同批评传统的财产关系相比,无神论本身是一种很小的过失
32.亚里士多德不能从价值形式本身看出,在商品价值形式中,一切劳动都表现为等同的人类劳动,因而是同等意义的劳动,这是因为希腊社会是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的,因而是以人们之间以及他们的劳动力之间的不平等为自然基础的
33.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
34.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始终表现为他们本身之间的个人的关系,而没有披上物之间即劳动产品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外衣
35.分配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有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
36.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做商品,从而当做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做等同的人类劳动来相互发生关系
37.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
38.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和昔尼克派
39.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
40.蛹化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同样地社会化身
41.卖者的商品在流通,但它只是靠私法的索债权实现它的价格
42.我们陷入困境,也许是因为我们只把人理解为人格化的范畴,而不是理解为个人
43.产品成为商品,需要有一定的历史条件
44.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
45.他的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这整个过程,既在流通领域中进行,又不在流通领域中进行
46.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
47.于是这里出现了二律背反,权利同权利相对抗,而且这两种权利都同样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
48.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资料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
49.但这只是就事实而言,不是就法律而言
50.资本在它的萌芽时期,由于刚刚出世,不能单纯依靠经济关系的力量,还要依靠国家政权的帮助才能确保自己吮吸足够数量的剩余劳动的权利
51.资本发展成为一种强制关系
52.产品交换是在不同的家庭、氏族、共同体相互接触的地方产生的
53.资本是天生的平等派
54.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个体系,是建立在工人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做商品出卖的基础上的
55.资本自行增殖的秘密归结为资本对别人的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
56.工人和资本家的一切法的观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切神秘性,这一生产方式所产生的一切自由幻觉
57.我们关于一切表现形式和隐藏在它们背后的基础所说的话,也是适用的
58.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分离,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事实上的基础或起点
59.工人在经济上的隶属地位,是通过他的卖身行为的周期更新、雇主的更换和劳动的市场价格的变动来实现的,同时又被这些事实所掩盖
60.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61.货币和商品,正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一样,开始并不是资本。它们需要转化为资本。但是这种转化本身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
62.对于他们的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
63.革命不是靠法律来实行的
64.资本的原始积累,即资本的历史起源
65.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
(三)论私法哲学的其他原理
1.由此必然产生的结果就是政治的集中
2.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3.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不久便成了法律
4.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5.18世纪的伟大思想家们,也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使他们受到的限制
6.以法国大革命的社会成果为依据并把这些成果转为法律的唯一的现代民法典,即法兰西现代法
7.杜林先生的最深入的专门研究是在于他用了三年时间在理论方面钻研了民法大全
8.18世纪伟大的思想家们,也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使他们受到的限制
9.而这样的机关也就出现了。国家被发明出来了
10.中世纪把意识形态的其他一切形式——哲学、政治、法学,都合并到神学中,使它们成为神学中的科目
11.通过拿破仑法典而保持有现代法的观念
12.在法国,革命同过去的传统完全决裂,扫清了封建制度的最后遗迹,并且在民法典中把古代罗马法——它几乎完满地反映了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生产的那个经济发展阶段的法律关系——巧妙地运用于现代的资本主义条件
13.历史法学派本身如果不是德国历史的杜撰,那就是它杜撰了德国历史
14.在英国和法国,工商业的高涨促使各种利益在全国范围内联结在一起,因而促成政治上的中央集权
15.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
16.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任何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
17.兰盖的“民法论”是一部很有天才的著作
18.任何一个规律只要是表现纯粹资产阶级关系的,都不是先于现代资产阶级社会而存在的
19.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
20.“各阶级的平等”,如果照字面上理解,不过是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所鼓吹的“资本和劳动的协调”的另一种说法而已
21.起初他在在波恩和柏林攻读法学
22.贵族特权废除到什么程度,立法也资产阶级化到什么程度
23.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发展到甚至对我们现代条件来说也是很高的程度,才有可能把生产提高到这样的水平,以致使得阶级差别的消除成为真正的进步
24.在任何国家,资产阶级的统治离开民族独立都是不行的
25.迄今为止的整个历史进程,就重大事件来说,都是不知不觉地完成的
26.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27.不过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
28.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
二 论物权法
(一)公有制的胜利和私有制的灭亡
1.贸易自由必定一方面造成垄断的恢复,另一方面造成私有制的消灭
2.这一切都促使我们要用消灭私有制、消灭竞争和利益对立的办法来消灭这种人类堕落
3.用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财产公有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点
4.随着基础即私有制的消灭,随着对产品生产实行共产主义的调节以及这种调节所带来的人们对于自己产品的异己关系的消灭,供求关系的威力也将消失,人们将使交换、生产及他们发生相互关系的方式重新受自己的支配
5.假如他对废除私有财产的条件也不了解,那他对废除私有财产可能造成的后果就不可能有丝毫的认识
6.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而代之以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的协议来分配全部产品,即所谓财产公有
7.只是这时废除私有制才不仅可能,甚至完全必要
8.但愿如此,共产主义者也会是最不反对这种办法的人
9.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
10.私有制将自行灭亡
11.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
12.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13.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
14.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
15.问题不在于改变私有制,而在于消灭私有制
16.他们必须要求把没收下来的封建地产变为国有财产
17.土地问题一向是社会问题的唯一形式
18.剥夺了一切教会所占有的财产
19.公社想要消灭构成全部文明的基础的所有制
20.公社的那些引人注目的明智而温和的财产措施
21.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的基础,是一切社会贫困、精神沉沦和政治依附的基础
22.土地只能是国家的财产
23.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
24.宣布教会与国家分离,并剥夺了一切教会所占有的财产
25.实际上已经以一种集体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只能转变为社会所有制
26.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
27.无产阶级将取得公共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摆脱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化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
28.生产者只有在占有生产资料之后才能获得自由
29.《共产主义宣言》的任务,是宣告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必然灭亡
30.迄今的一切革命,都是为了保护一种所有制而反对另一种所有制的革命
31.各邦君主的领地和其他封建地产,一切矿山、矿井等等,全部归国家所有
32.在国有土地上建立生产合作社
33.马克思的主要要求
34.最终目标是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使整个社会直接占有一切生产资料
35.现代的阶级对抗和工人阶级的处境恶化,原因就是工人阶级被剥夺一切生产资料,其中当然也包括土地
36.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37.把一切教会财产转为国家财产
38.是从小农经济的典型国家产生出来的
39.以无产阶级所有的一切手段来为生产资料转归公共占有而斗争
40.始终清楚地瞄准和追求最后目的:消灭阶级和建立不再有土地私有制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制度
41.现代社会主义力图实现的变革,简言之就是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以及通过消灭任何阶级差别来建立新的社会组织
42.1789年从事写作的英国重农学派却与亚·斯密相反,根据魁奈的学说第一次证明了消灭土地私有制的必要性
43.在奴隶制废除后,资本关系和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革会提到日程上来!
44.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
(二)非科学社会主义的所有权思想
1.出卖土地,就是走向自我出卖的最后一步
2.它在这两种场合都是反动的,同时又是空想的
3.在这些关系之外,资产阶级所有权不过是形而上学的或法学的幻想
4.民主派的小资产者根本不愿为革命无产者的利益而变革整个社会
5.用尽量把各种事业转归国家经营的方法,阻挡资本的统治及其迅速的增长
6.蒲鲁东太天真了
7.虽然承认现代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变一切生产资料为社会财产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是认为只有在遥远的、实际上是无限渺茫的未来才有可能实现这一切
8.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空想
9.无产阶级政党是专门为了使雇佣奴隶制永久不变而建立的吗!
10.不是从它们的法律表现上即作为意志关系来把握,而是从它们的现实形态上即作为生产关系来把握
11.他们的社会主义是市政社会主义
(三)所有权的历史形态
1.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
2.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起来的
3.德国的封建贵族却仍然保有很大一部分旧日的特权。封建土地所有制差不多到处都还居于统治地位
4.在某些这样的村社中,全村的土地是共同耕种的
5.仍然保留公有地
6.社会革命必须认真地从基础开始,就是说,从土地所有制开始
7.这种公社里的一切,直到最细微之处,都同古日耳曼公社完全一样
8.公社所有制起源于蒙古的说法是一种历史谎言。正像我在我的著作中多次指出的那样,它起源于印度
9.土地问题一向是社会问题的唯一形式
10.这种剩余的土地用光了,公有制也就衰落了
11.在一切文明民族那里,原始的土地公有制的出现和这种所有制解体的形式就是如此
12.一切文明民族都是从土地公有制开始的
13.不能用暴力或基于暴力的所有制去说明
14.我们在所有的文明民族的历史初期看到的不是“大地主”
15.中世纪的农民状况和十五世纪中叶以来第二次农奴制的起源
16.以致这些小块土地作为世袭财产而属于他们了
17.出现了土地私有制和抵押
18.自由的马尔克干脆成了领主的财产
19.东方(他指的是土耳其、波斯、印度斯坦)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
20.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确是了解整个东方的一把钥匙
21.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发展史的自然产物
22.这种公有制不同于斯拉夫的形式,也完全不同于印度的形式
23.一方面以生产条件的公有制为基础,另一方面,正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以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这一事实为基础
24.建立在土地共同占有、农业和手工业直接结合以及固定分工的基础之上
25.在奴隶劳动下,所有权关系掩盖了奴隶为自己的劳动
(四)资产阶级所有权的诞生与发展
1.要集中地产就必须消灭世袭租佃者的小农庄
2.另一个人在法国内部创造了一些条件,从而才保住有可能发展自由竞争,经营分成小块的地产
3.期待帝国的幽灵来拯救自己和自己的小块土地
4.法国农民现在没落的原因,正是他们的小块土地、地产的分散,即被拿破仑在法国固定下来的所有制形式
5.假定经营资本家只使用自己的资本,而且本人又是他所使用的那块土地的所有者,那么,剩余价值就会完全落入他的腰包了
6.爱尔兰教会——是英国地主所有制在爱尔兰的宗教堡垒,同时又是英国本土的国教教会的前沿堡垒
7.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资料为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所垄断
8.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
9.被宣布主要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
10.这一运动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制在西欧各国的范围内
11.只有工业资产阶级的统治才能铲除封建社会的物质根底,并且为铺平无产阶级革命唯一能借以实现的地基
12.我考察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是按照以下的次序: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
13.在奴隶制废除后,资本关系和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革会提到日程上来!
14.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
15.为使这种让渡成为相互的让渡,人们只须默默地彼此当做那些可以让渡的物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做独立的人相对立就行了
16.劳动力占有者要把劳动力当做商品出卖,他就必须能够支配它,从而必须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
17.所有权!因为每一个人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
18.产品是资本家的所有物,而不是直接生产者工人的所有物
19.货币单纯地转化为生产过程的物质因素,转化为生产资料,就使生产资料转化为占有他人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合法权和强制权
20.资本家和工人作为自由人,作为独立的商品占有者而相互对立
21.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个体系,是建立在工人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做商品出卖的基础上的
22.按其本质来说,它是对无酬劳动的支配权
23.在雇佣劳动下,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代价劳动
24.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分离,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事实上的基础或起点
25.工人在经济上的隶属地位,是通过他的卖身行为的周期更新、雇主的更换和劳动的市场价格的变动来实现的,同时又被这些事实所掩盖
26.对过去无酬劳动的所有权,成为现今以日益扩大的规模占有活的无酬劳动的唯一条件
27.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他人无酬劳动或它的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成了似乎是一个以它们的同一性为出发点的规律的必然结果
28.这个产品在法律上也归他所有
29.产品属于资本家,而不属于工人
30.商品生产按自己本身内在的规律越是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也就越是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
31.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受他自己双手的产物的支配
32.第二种人最后除了自己的皮以外没有可出卖的东西
33.自由劳动者有双重意义
34.新被解放的人只有在他们被剥夺了一切生产资料和旧封建制度给予他们的一切生存保障之后,才能成为他们自身的出卖者
35.他们的所有权还隐藏在封建的招牌后面
36.夺去他们的公有地
37.立法也曾力图使农业雇佣工人的小屋保有四英亩土地
38.宗教改革和随之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的盗窃,使暴力剥夺人民群众的过程得到新的惊人的推动
39.教会所有权是古老的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宗教堡垒
40.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土地所有者通过立法实行掠夺,而这种掠夺在大陆各处都是不经过立法手续就直接完成的
41.他们开辟了一个新时代,使以前只是有节制地进行的对国有土地的盗窃达到了巨大的规模
42.要把公有地转化为私有地必须由议会采取非常措施
43.对国有土地的掠夺,特别是对公有地的不断的盗窃
44.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
45.清扫领地
46.把他们名义上的所有权转化为私有财产权
47.把封建财产和克兰财产变为现代私有财产
48.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
49.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
50.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直接生产者的财产,不是资本。它们只有在同时还充当剥削和统治工人的手段的条件下,才成为资本
51.剥夺人民群众的土地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
52.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以那种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消灭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是以劳动者的被剥夺为前提的
(五)用益物权
1.租佃制或“分成租佃者制”,是从罗马时代起到现在为止意大利农业生产的基础
2.前者想从后者那里买得住宅的暂时使用权
3.剥夺债权人
(六)担保物权
1.反对次一等的资本剥削方式的斗争,即农民反对高利贷和反对抵押制的斗争
2.他们的财产大都在极苛刻的条件之下抵押出去了,以致真正的土地所有者并不是农民,而是放债的高利贷者
3.土地所有权刚一确立,抵押就被发明出来了
4.他清除了负债土地上的抵押柱,使那些因债务而被出卖和逃亡到海外的人都重返家园
5.出现了土地私有制和抵押
6.宣布农民的抵押地为国家所有。这些抵押地的利息由农民交纳给国家
7.保证农民有一定数量的农具、牲畜等等不得抵做押金
(七)所有权与孳息
1.租佃者向土地所有者交纳的租金只是在工商业最发达的国家里才多少正确地表现为租
2.在买卖土地时他买进或卖出的只是租
3.凡是土地所有权(事实上或法律上)不存在的地方,就不支付绝对地租
三 论契约法
(一)契约和契约法的基本原理
1.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
2.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
3.它们能够交换,是由于它们的占有者彼此愿意把它们让渡出去的意志行为
4.分裂成卖和买二者之间的对立
5.货币形式——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具有货币关系的形式——所反映的不过是更深刻的经济生活条件的对抗
6.我们陷入困境,也许是因为我们只把人理解为人格化的范畴,而不是理解为个人
(二)资产阶级的契约法思想和要求
1.颁布反高利贷的法令
2.用商业措施和强制手段来逐渐降低利率,以便使利息的支付变成债务的清偿,从而消灭一切债务,等等,并把一切现实的财产都集中在国家或者公社的手中
3.把利息变成年金,即对资本的分期偿还,就可以废除利息
4.不得不将其中某些部分以地租和利息的名义分给第三者
5.试图把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与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关系等同起来,就是完全歪曲前一种关系
6.它对简单商品占有者的一切本质的法的关系(如买主和卖主、债权人和债务人、契约、债务等等)所作的无比明确的规定作为基础
7.卖者的商品在流通,但它只是靠私法的索债权实现它的价格
8.由出售商品得到的债券本身又因债权的移转而流通
9.货币变成契约上的一般商品
10.读者会记得,从我们到目前为止所阐明的观点看来,只有独立的、因而在法律上是成年的工人,作为商品出卖者与资本家缔结契约
11.在市场上,他作为“劳动力”这种商品的占有者与其他商品的占有者相对立,即作为商品占有者与商品占有者相对立
12.资本发展成为一种强制关系
13.延长工人能够无偿地为资本家劳动的工作日的另一部分
14.机器还从根本上使资本关系的形式上的中介,即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契约发生了革命
15.机器引起的劳动力买者和卖者之间的法的关系的革命,使全部交易本身失去了自由人之间的契约的外表
16.资本在工厂法典中却通过私人立法独断地确立了对工人的专制
17.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个体系,是建立在工人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做商品出卖的基础上的
18.在雇佣劳动下,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代价劳动
19.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在人们的感觉上,最初完全同其他一切商品的买卖一样
20.他的独立性这种假象是由雇主的经常更换以及契约的法律拟制来保持的
21.劳动力的不断买卖是形式
22.契约的一方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另一方购买劳动力
23.工人保持了自己的劳动力,只要找到买者就可以重新出卖
24.在商品生产中,相互对立的仅仅是彼此独立的卖者和买者
25.把瓦匠和木匠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一切结合、契约、誓约等都被宣告无效
26.国债,即国家的让渡,不论是在专制国家,立宪国家,还是共和国家,总是给资本主义时代打下自己的烙印
27.公债成了原始积累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
28.可以花言巧语地把这种绝对的从属关系描绘成买者和卖者之间的自由契约关系,描绘成同样独立的商品占有者即资本占有者和劳动商品占有者之间的自由契约关系
(三)无产阶级的契约法思想和措施
1.债权和债务问题解决了
2.在住宅问题上有相互对立的两方:承租人和出租人或房主。前者想从后者那里买得住宅的暂时使用权;他有现金或可利用信贷,尽管他还必须按高利贷价格,即以追加租金形式向这个房主本身取得这种信贷。这是一种单纯的商品买卖;这不是无产者和资产者之间,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交易
3.也就是说,把小佃农变成所有者,把满身债务的所有者变成没有债务的所有者
(四)契约法的历史发展
1.封建领主甚至还保留着对租佃者的审判权
2.他们赎买了从前加在他们土地上的封建义务
3.在梭伦所进行的革命中,应当是损害债权人的财产以保护债务人的财产
4.后世的立法,没有一个像古雅典和古罗马的立法那样残酷无情地、无可挽救地把债务人投在高利贷债权人的脚下
5.它对简单商品占有者的一切本质的法的关系(如买主和卖主、债权人和债务人、契约、债务等等)所作的无比明确的规定作为基础
6.反对次一等的资本剥削方式的斗争,即农民反对高利贷和反对抵押制的斗争
7.负债者监禁制度重新施行
8.但是,街垒后面站着小店主们的顾客和债务人,街垒前面站的是他们的债权人
9.但是很明显,如果在一个经济的社会形态中占优势的不是产品的交换价值,而是产品的使用价值,剩余劳动就会受到或大或小的需求范围的限制,而生产本身的性质就不会造成对剩余劳动的无限制的需求
四 论婚姻法
(一)婚姻和婚姻法的基本原理
1.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
2.我们从过去的社会关系中继承下来的两性的法律上的不平等,并不是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
3.国家在公法上也不承认家庭,到今日为止,家庭不过存在于私法上而已
4.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
5.在这种社会中,家庭制度完全受所有制的支配
6.关于专偶制那一章,以及关于私有制是阶级矛盾的根源和破坏古老公社的杠杆的那最后一章
7.只有在废除了资本对男女双方的剥削并把私人的家务劳动变成一种公共的行业以后,男女的真正平等才能实现
8.不是亲权的滥用造成了资本对未成熟劳动力的直接或间接的剥削,相反,正是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通过消灭与亲权相适应的经济基础,造成了亲权的滥用
(二)资产阶级的婚姻法思想与要求
1.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
2.现代的、资产阶级的家庭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是建立在资本上面,建立在私人发财上面的
3.资产阶级的婚姻实际上是公妻制
4.婚姻本身和以前一样仍然是法律承认的卖淫的形式
5.婚姻本身和以前一样仍然是法律承认的卖淫的形式
6.凡在结婚以后怀胎的婴儿,以丈夫为父
7.第一,为了使婚姻有效,它必须是一种双方自愿缔结的契约;第二,在结婚同居期间,双方在相互关系上必须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8.按照资产阶级的理解,婚姻是一种契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而且是一种最重要的法律行为
9.妻的动产是整个体系的实质
10.有些父母会把儿童从受限制的工业部门中领出来,把他们卖给“自由劳动”还盛行的部门
11.不是亲权的滥用造成了资本对未成熟劳动力的直接或间接的剥削,相反,正是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通过消灭与亲权相适应的经济基础,造成了亲权的滥用
(三)无产阶级的婚姻法思想与措施
1.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将使两性关系成为仅仅和当事人有关而社会无须干预的纯粹私人关系
(四)婚姻法的历史发展
1.在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上,还谈不到法律意义上的权利
2.普那路亚家庭,就我们所知道的而论,则是群婚的最高发展阶段
3.专偶制家庭
4.个体婚制
5.与文明时代相适应并随着它而彻底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的家庭形式是专偶制、男子对女子的统治,以及作为社会经济单位的个体家庭
6.麦克伦南的又一个功绩,就在于他认定母权制的世系制度是最初的制度
7.因为在文化的初期,以独立资格相互接触的不是个人,而是家庭、氏族等等
五 论继承法
(一)继承和继承法的基本原理
1.能否把废除继承权描绘成摆脱一切祸害的出路
2.至于法律幕后的现实生活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自愿是怎样造成的,关于这些,法律和法学家都可以置之不问
3.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种限度内改变经济基础,我以为这是不言而喻的
(二)资产阶级的继承法思想与要求
1.一方面用限制继承权的办法,另一方面用尽量把各种事业转归国家经营的办法,阻挡资本的统治及其迅速的增长
2.关于继承权是毫无意义的东西这一点,我们也和巴枯宁一样,知道得很清楚,尽管我们在对待废除继承权的重要性和作用上,也就是在能否把废除继承权描绘成摆脱一切祸害的出路这一点上与他的看法不同
3.在法律保证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应得部分,因而不能剥夺他们继承权的各国——在德国,在采用法国法制的各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中——子女的婚事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在采用英国法制的各国,法律并不要求结婚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在这些国家,父母对自己的财产也有完全的遗赠自由,他们可以任意剥夺子女的继承权。很明显,尽管如此,甚至正因为如此,在英国和美国,在有财产可继承的阶级中间,结婚的自由在事实上丝毫也不比在法国和德国更多些
4.尽管如此,也很难证明:例如在英国立遗嘱的绝对自由,在法国对这种自由的严格限制,在一切细节上都只是出于经济的原因。但是二者都反过来对经济起着很大的作用,因为两者都影响着财产的分配
(三)无产阶级的继承法思想与措施
1.一切旨在限制竞争和限制大资本聚积在个别人手里的措施,一切限制或废除继承权的办法以及一切通过国家对劳动进行的办法等等,所有这些措施作为革命的措施不仅是可能实行的,甚至是必须实行的
2.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3.废除继承权
4.限制继承权
(四)继承法的历史发展
1.他把这种只从母亲方面确认世系的情况和由此逐渐发展起来的继承关系叫做母权制
2.familia,id est patrimonium(即遗产),就是通过遗嘱遗留的。这一用语是罗马人所发明
3.确定这种生父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
4.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以及生育只可能是他自己的并且应当能继承他的财产的子女
5.文明时代还有如下的特征:一方面,是把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作为整个社会分工的基础固定下来;另一方面,是实行所有者甚至在死后也能够据以处理自己财产的遗嘱制度
6.在这些发展阶段上,世系和继承权虽然还是只依照女系计算,但亲属关系也依照男子方面来承认和表示了
六 论罗马法
1.在罗马共和国的高度严格的传统中,资产阶级社会的斗士们找到了理想和艺术形式,找到了他们为了不让自己看见自己的斗争的资产阶级狭隘内容、为了要把自己的热情保持在伟大历史悲剧的高度上所必需的自我欺骗
2.在这种平等的基础上罗马法发展起来了,它是我们所知道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的最完备形式
3.在英国也为人们所十分熟悉的罗马法
七 论商法
1.私有制产生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商业,即彼此交换必需品,亦即买和卖
2.通过拥有国家资本的国家银行,把信贷系统和货币经营业集中在国家手里。取消一切私人银行和银行家
3.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
4.用商业措施和强制手段来逐渐降低利率,以便使利息的支付变成债务的清偿,从而消灭一切债务,等等,并把一切现实的财产都集中在国家或者公社的手中——想把这当做主要的事情,我认为是完全行不通的
5.土地巨头和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久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的
6.反对次一等的资本剥削方式的斗争,即农民反对高利贷和反对抵押制的斗争
7.一方面政府像蜗牛爬行一样慢慢地为资产阶级的利益而修改法律,消除各种封建的和由于小邦分立而造成的阻挠工业发展的障碍,确立统一的币制和度量衡,确定营业自由等等
8.这些法律规定,金币磨损到一定程度,便不能通用,失去通货资格
9.货币符号本身需要得到客观的社会公认,而纸做的象征是靠强制流通得到这种公认的
10.在商品生产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就越出商品流通领域。货币变成契约上的一般商品
11.另一方面,促使对某些工商业部门的经营享有合法垄断权的公司的形成,这种公司就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前驱
八 论知识产权法
1.精神要素自然会列入生产要素
九 附文
列宁是否以及如何否认了私法
一、私法与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关系
二、公法私法的划分及其意义
三、列宁何以否认社会主义私法的存在
四、斯大林对待私法的态度
五、中国为何承认私法
附:俄罗斯三部民法典简评
一、1922年苏俄民法典
(一)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立法背景
(二)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重大制度
(三)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意义与启示
二、1964年苏俄民法典
(一)1964年苏俄民法典的立法背景
(二)1964年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重大制度
(三)1964年民法典的意义与启示
三、俄罗斯民法典
(一)俄罗斯民法典的立法背景
(二)俄罗斯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重大制度
(三)俄罗斯民法典的意义和启示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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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