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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年在研究乡村“土改”、合作化和宅基地纠纷时,通过解读相关的历史档案、法律卷宗,试图发现20世纪后半期中国乡村社会变迁过程中地方性秩序的历史实践逻辑。今天进行自我反思,却有“往事不堪回首”之感。虽然在研究中也辅之以一定量的田野工作,但远不能在历史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中把握一地方社会的文化脉络,对地方性秩序、历史实践概念的方法论探讨也很不充分。在接下来的研究中,我延续以往关于地权和财产关系的研究,提出“民间法秩序”的概念,并把解读民间法秩序的问题意识落实在林权和坟山纠纷的经验层次上。在林权和坟山纠纷中,林权、风水与祖先崇拜等诸多因素错综复杂地纠缠在一起,通过林权和坟山纠纷应该能更充分地揭示民间法秩序的历史实践逻辑。地方感和历史感的呈现应是历史人类学的长项,法律民族志则是解读民间法秩序的基本工具,而有着丰富民间文献的徽州则为我提供了理想的田野点。在地方社会的时空脉络中,如何解释林权的历史形成机制,进而凸显其背后的民间法秩序的实践逻辑,是本项研究的核心问题意识。民间法秩序是地方民众围绕财富分配所形成的总体性的竞争与合作秩序。在特定的时空坐落中,民间法秩序通过不断的再生产过程,呈现出一地方社会“总体性”的实践面相。本课题邀请熟悉地方历史文献的当地学者参与研究工作,他们既是报道人,又是观察者,这将能充分体现田野工作主位和客位的有机结合。还记得在2008年春节期间,我打电话给安徽省黄山市屯溪一中的许晓骏老师(他的家乡在绩溪县家朋乡墈头村)和绩溪县上庄镇宅坦村委会主任胡维平先生,说起要申报“林权与民间法秩序”的国家社科项目,并计划去绩溪县做田野调查时,他们都很欢迎,表示愿意合作。在后来的田野调查过程中,他们不仅是我们的联络人、报道人,更是我们的合作研究者,因为他们二位都是所在村庄“村志”的作者,他们熟悉家乡的山山水水,也更理解我们研究林权课题的学术意义。对于林权制度的发生机制,我们不仅关注林权纠纷及其解决,更关注日常生活中围绕林权所形成的“法意识”,比如“插花山”的“在地”林权形态所反映的村民的村界观念。在田野调查过程中,我始终强调除了关注纠纷之外,对于林权“惯行”的调查是田野工作的最重要作业项目,特别是将林权制度放在当地的历史时空脉络中把握。我的两位研究生王扬和周建军自始至终参与田野调查,分别在绩溪县上庄镇宅坦村和家朋乡墈头村做了7个月和4个月的田野调查,并就此完成了他们的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我在田野调查点的工作时间虽少一些,但我熟悉他们田野素材中每个故事的细节,从田野调查提纲的具体内容到田野工作方法,我都在田野点和他们一起探讨,有时甚至“手把手地教”。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他们都基本遵循我提出的“民间法秩序”、“整体生存伦理”和“历史的民族志”概念来提出问题,确定研究路径。关于水权、“插花山”、“公地”困境的三篇文章,是我与他们合写的。有关坟山纠纷的历史民族志,本来也在课题设计的计划内,而素材的获得,则有些偶然,同时也很幸运。2008年7月仲夏,我在家朋乡墈头村,一天早晨,我们师生二人随许晓骏老师去邻村青木坞访问村会计。本来我们是想看看这个汪姓聚居村的家谱,村会计倒是很热情地从二楼拿下一个木匣子,里面确实有家谱,但他说,父亲去世前交待过,家谱不能让外人看。我们发现木匣子里还有一函文书,村会计说,这份“东西”,你们可以看。我们遂拿到镇上全本复印了这份题作“汪氏登源藏稿”的文书。从据此成文的两篇文章看,我关于汪氏坟山的研究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律民族志的知识范围。表面看来,林权和民间信仰似乎相距甚远,但从地方社会的整体动员机制看,二者都蕴含在整体历史过程中,而不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领域。因此,本研究与其称为法律人类学研究,倒不如叫“历史的人类学”更为贴切。不论所面对的田野经验对象是“过去”还是“当下”,我们始终强调“整体历史”的解释。作为全国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林权与民间法秩序”,自然也把关于坟山纠纷的研究放进去了,但在结项评审时,不知何故,评审专家基本是法学家,不止一位专家认为清代的坟山纠纷不属于林权研究的范畴。面对法学家,我只能无语。法学专家所关心的是林权改革的物权法意义,这也不在我的研究范围内,但并不等于我不关心这个问题,我想人类学的研究能从经验上给法学家的法理解释和立法建议提供一点借鉴意义,也就够了。本书的各个章节已先后发表在《开放时代》、《广西民族大学学报》、《民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社会》、《中国农业大学学报》、《中国社会历史评论》、《东方论坛》等学术刊物上,在此谨向吴重庆、秦红增、王加华、冯小双、刘亚秋、彭文斌、李克建、仇立平、田青、赵旭东、常建华、刘忠世、侯德彤等诸位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也对《中国社会科学》、《社会》杂志的匿名评审人表示诚挚的谢意。本书的部分章节曾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报告过,得到彭兆荣、胡鸿保、钱杭、纳日碧力戈、张小也、杜靖、潘天舒、朱小田等朋友的批评和指教。徽学界的唐力行、王振忠、方利山、卞利、郑小春等先生,也给了我不同方式的指导和帮助。在田野工作中,许晓骏、胡维平、许家政、胡念平、许家荣、曹仲嘉、汪晓华等朋友给予鼎力支持,没有他们的帮助,本项研究是无法想象的。还有很多在田野工作中给我们提供帮助的绩溪县的政府官员和父老乡亲,他们不仅作为报道人为我们提供很多有价值的田野信息,而且也给我们诸多道德启悟,使我们认识到,田野工作不仅是做事,更是做人。还有很多要感谢的人,恕不一一列出他们的大名了。学海无涯,学无止境,我会不懈努力的。张佩国2013年2月6日于上海大学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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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佩国 1966年生,山东成武人,上海大学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国乡村地权的研究,既在田野中做历史研究,又在档案馆中做田野工作,试图以社会理论的想象力整合人类学、社会学和历史学三门学科,在知识论的意义上迈向一种开放的整体社会科学。
自序
第一章 民间法秩序的法律人类学解读第一节 民间法秩序:“总体的社会事实”
第二节 纠纷的发生学机制
第三节 阅读法意识:走进“他者”的精神世界
第四节 “国家”何为:民间法秩序中的国家因素
第二章 整体生存伦理与民族志实践第一节 整体生存伦理:寻求普遍主义的解释
第二节 规则之制与道德实践
第三节 个人中心的民族志:道德体验
第四节 生存空间:从“封闭的社区”到模糊的疆界
第五节 生存意义与“事实之后”
第三章 历史活在当下第一节 历史人类学中民族志的实践形态
第二节 融通“过去”与“现在”:在当下发现历史
第三节 “制作历史”:实践抑或书写
第四章 走向产权的在地化解释第一节 司法档案及其解释维度
第二节 契约文书的区域史解读
第三节 “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及其追踪研究
第五章 汉人的丧葬仪式第一节 功能论
第二节 阐释人类学与实践论
第三节 丧葬仪式中的表演与信仰
第四节 在制度和信仰之间
第六章 祭祀与庙产第一节 问题、资料与策略
第二节 汪公墓、祠、庙的空间秩序
第三节 祭祀与庙产
第四节 讨论
第七章 风水与坟业第一节 徽州汪公墓、祠、庙的地景想象与风水传闻
第二节 风水与坟业
第三节 讨论
第八章 正统化、祭祀权与庙产之争第一节 正统化与汪王庙“考古”
第二节 庙产之争
第三节 地景想象与祭祀礼仪
第四节 讨论
第九章 “山有多高、水有多高”第一节 问题意识与研究策略
第二节 村庄史与村民的历史记忆
第三节 “横打官司,直耕田”
第四节 “山界就是村界,村界就是水界”
第五节 “远水解不了近渴”
第六节 讨论
第十章 “插花山”第一节 山场类型与“插花山”分布
第二节 “插花山”的形成
第三节 权属演化
第四节 “插花山”的经营
第五节 讨论
第十一章 “公地”困境的中国经验第一节 从“祠堂山”到“国有林”
第二节 “山水相连、生命之源”
第三节 保卫“生命山”
第四节 讨论
第十二章 余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