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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籍學者的文字學研究,自宋代至民國有鄭樵、黃伯思、謝章鋌、林尚葵、李根、林慶炳、呂世宜、林茂槐、陳建侯、陳棨仁、林義光等人,其中著名者,宋代有鄭樵,民國有林義光,可以作為閩籍學者文字學研究的代表性人物。一鄭樵讀書論學,涉獵極廣,用力至勤,成果豐碩。以文字學而言,其著作有《象類書》《六書證篇》《六書略》《金石略》《石鼓文考》等,前三種主要研究“六書”,後二種主要研究金石文字。其中《六書略》是鄭氏最重要的文字學著作,書中最能體現鄭氏字學研究成果的是他對“六書”理論的研究。《六書略》對“六書”的深入研究表現在下面幾個方面:第一,拋開許慎之說,重新闡釋“六書”,不乏卓見。比如他通過比較來闡釋“指事”字的特點,比許慎的“視而可識,察而見意”更為清晰。他說:“指事類乎象形:指事,事也;象形,形也。指事類乎會意:指事,文也;會意,字也。獨體為文,合體為字。形可象者,曰象形,非形不可象者指其事,曰指事。”這就把指事字的“事”字的含義和不可拆分的特點說得比較透徹了。他對“諧聲”的認識也頗為精到,他說:“諧聲與五書同出,五書有窮,諧聲無窮;五書尚義,諧聲尚聲。天下有有窮之義,而有無窮之聲……諧聲者,觸聲成字,不可勝舉。”從中可見形聲造字法的優越性之所在。第二,他提出“子母相生”說,發揮了“獨體為文,合體為字”的觀點,並把“六書”的排列順序予以邏輯化。他在《論子母》篇中立330母為形之主,870子為聲之主,合為1200“文”,構成無窮之“字”,“以子母相對的二元構字方式首次分析了漢字系統,求得了漢字組字成分中母與子的最低公約數”,證明漢字系統是有規律可循的。參見張標《論鄭樵的〈六書略〉》,《古漢語研究》1997年第2期。他又說:“象形、指事,文也;會意、諧聲、轉注,字也;假借,文字俱也……六書也者,象形為本,形不可象,則屬諸事,事不可指,則屬諸意,意不可會,則屬諸聲,聲則無不諧矣,五不足而後假借生焉。”此說明確了“六書”中的“文”“字”之別,揭示了“六書”之間的排列順序和相互關係,其中以“象形”為本,較之許慎把“指事”置於“象形”之前,無疑更容易為人們所接受。第三,對“六書”中的每一書又進行了更為詳細的分類,其分類先以圖表形式列出,又在《六書序》中用文字加以說明,可謂綱目清楚,條理井然。第四,《六書略》以“六書”統字,共分析象形、指事、會意、諧聲、轉注、假借各種類型的文字計24235字,打破了《說文》以部首統字、據形繫聯的格局,是在實踐上對其“六書”理論的進一步驗證,其創新精神是值得肯定的。鄭樵對“六書”的重視和實際研究,奠定了他在文字學史上的地位。正如唐蘭先生所評價的那樣,鄭樵是文字學史上“第一個撇開《說文》系統,專用六書來研究一切文字”參見唐蘭《中國文字學》,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71頁。的人。他的研究使文字學結束了僅僅仿效《說文》編撰字書或為之作傳的階段而進入一個比較純粹的理論探求階段。在他的影響下,“六書”學成為後代漢語文字學研究的一個新領域,一個核心問題,出現了一大批以“六書”為名的文字學著作,提出了不少有價值的見解,推進了漢字學理論的研究。文字學史上“六書”理論的發展和進步,究其緣由,不能否認鄭樵的提倡和轉軌之功。鄭樵的文字學研究,除了“六書”理論以外,還對文字學的其他專題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主要有:(一)他對文字的起源生成問題作了可貴的探索。第一,他闡明了“書畫同源”的理論。他說:“書與畫同出。畫取形,書取象;畫取多,書取少。凡象形者,皆可畫也,不可畫則無其書矣。然書窮能變,故畫雖取多而得算常少,書雖取少而得算常多。六書也者,皆象形之變也。”這裏他闡述了兩個重要觀點,一是“書畫同出”,二是“書畫有別”。首先他認為書畫同出,即象形字和圖畫一樣,都是取象於客觀事物,正如許慎所說,象形字是“畫成其物,隨體詰詘”而形成的,因而文字與圖畫具有共同的特點。其次,他在指出書畫有共性的同時,還進一步區別了書畫的不同:“畫取形,書取象;畫取多,書取少。”他認為漢字的象形,並不像繪畫一樣纖毫畢現,而是觀物以取象,抓住特徵,寥寥幾筆,以少勝多,所謂“書雖取少而得算常多”。從象形字的特點來看,鄭樵的看法是完全符合實際的。他對書與畫的區別,雖然還不能抓住關鍵問題——書與語言中的詞掛鉤,具有音和義,畫則否——但他能著眼於書與畫之筆畫的繁簡、形神的不同來加以論述,說明他已開始辯證地思考書與畫的關係問題,較之單純論述“書畫同出”,無疑更進了一步。“書畫同源”的看法是“漢字起源於圖畫”說的先聲,較早提出“漢字起源於圖畫”的學者,有孫詒讓、沈兼士、唐蘭等人。從文字學史上看,鄭樵早論及此,是很了不起的。第二,他提出了“起一成文”說,認為漢字的基本筆畫都是由“一”及其變化形體構成的。“起一成文”說是從楷體文字符號體系內部來探討文字用於表現其內容或对象物的憑藉手段——筆畫及其相生之理。這與“書畫同出”說顯然不同。“書畫同出”講的是文字、圖畫及其與对象物的關係,是從整體上考察文字與它所反映的外部世界之間的關係,是從社會功能和本質屬性的角度來闡述漢字起源問題的。因此,“起一成文”雖然也可視為漢字起源的學說,但它與“書畫同出”角度不同,性質有別,兩者不宜混為一談。然而如果就漢字生成的角度而言,“起一成文”和“書畫同出”又是互相聯繫的。“書畫同出”注重文字與外部世界的關係,“起一成文”則著眼於字符內部筆畫的形成,兩者內外結合,是相輔相成的。參見林志強《鄭樵的漢字生成理論》,《古漢語研究》2001年第1期。(二)針對《說文》五百四十部首的設置提出新的建設性的看法。他在《論子母》中說:“許氏作《說文》定五百四十類為字之母,然母能生而子不能生,今《說文》誤以子為母者二百十類。”於是他又在《論子母所自》中提出部首刪並的原則,主張從顯隱、遠近、約滋、同獨、用與不用、得勢與不得勢等六個方面來考慮,把《說文》五百四十部歸併為三百三十部首。過去論及部首簡化,多認為始于明代梅膺祚所作《字彙》的二百一十四部。梅氏的部首是檢字法的部首。鄭氏三百三十部首雖然仍是文字學性質的部首,但畢竟早于梅氏。故部首簡化創始之功,當推鄭氏參見吉常宏、王佩增編《中國古代語言學家評傳·鄭樵》,山東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255頁;党懷興《宋元明六書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63—64頁。。只可惜《六書略》不以部首統字,看不出鄭氏部首的具體設置情況,因而也降低了鄭氏部首對後世的影響力。(三)對異體字及其形義關係作了專題研究。《六書略》中有《古今殊文圖》《一代殊文圖》《諸國殊文圖》《殊文總論》諸篇,討論了有關異體字的問題。他指出字形因古今差異、方國不同而有所變化,同一時代可能也有不同寫法,因此不能以義理說解文字,否則同一個詞若有幾個字形就要認為有幾種義理。他在《殊文總論》中說:“觀古今殊文與一代殊文,則知先儒以義理說文字者,徒勞用心……大抵書以紀命為本,豈在文義!以義取文者,書之失也。”可見他已從文字的異體現象中認識到文字只是記錄語言的符號,不宜尋求每一字形必有義理存乎其中。這種看法也有其深刻的一面。當然因反對義理之學而完全否認以義說字也過於偏激,沒有充分認識到漢字的表意性質以及漢字形義關係的動態結構。(四)對比較文字學作了有益的嘗試。《六書略》中有《論華梵》三篇,討論漢字與梵文的差別,所見可能未必深刻,但也看到了華梵的不同特點。如《論華梵下》云:“梵人別音,在音不在字;華人別字,在字不在音。故梵書甚簡,只是數個屈曲耳,差別不多,亦不成文理,而有無窮之音焉……華書制字極密,點畫極多,梵書比之實相遼邈,故梵有無窮之音而華有無窮之字,梵則音有妙義而字無文彩,華則字有變通而音無錙銖。”鄭氏把對漢字的研究延伸到與外域文字的比較中去,其視野是相當開闊的。(五)鄭樵對金石文字的研究也頗有成績,主要著作有《金石略》和《石鼓文考》。《金石略》一書所收“上自蒼頡石室之文,下逮唐人之書”,《通志·總序》,《通志·二十略》,中華書局1995年版,第9頁。保存了不少金石材料,但只錄其名,不存其文,是一缺陷。在鄭樵之前,歐陽修作《集古錄跋尾》,已開始對金石材料加以簡單的說明和考證,趙明誠的《金石錄》在這一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而鄭樵沒有繼承這種做法,也失之簡陋。但是,正如馬衡先生所說,“鄭樵作《通志》,以金石別立一門,儕於二十略之列,而後金石學一科,始成為專門之學,卓然獨立,即以物質之名稱為其學科之名稱矣。”參見馬衡《凡將齋金石叢稿·中國金石學概要上》,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2頁。可見其書在中國金石學史上的地位。如果說《金石略》一書因略於考證而影響了它的價值,那麼他的《石鼓文考》則以精闢的考證,為石鼓是秦國之物提供了文字學上的根據,備受古今學者的稱讚。《福建藝文志·卷十五》云:“《石鼓文考》三卷,鄭樵著。《直齋書錄解題》云:‘其說以為石鼓出於秦,其文有與秦斤秦權合者。’隨齋批註云:‘樵以本文、殹兩字秦斤秦權有之,遂以石鼓為秦物……’案樵說證據甚碻,可從。”此外,正如裘錫圭先生所指出的,由於鄭樵對金石文字頗有研究,受到金石文字中較古字形的啟發,對一些表意字字形的解釋明顯勝過《說文》,值得挖掘闡發。例如《說文》說“止”字“象艸木出有址”,《六書略》則認為“象足趾”;《說文》說“立”字“从大立一之上”,《六書略》則認為“象人立地之上”;《說文》說“走”字“从夭、止,夭者屈也”,《六書略》則說“夭”“象人之仰首張足而奔之形”,皆符合古文字的造字本意。參見裘錫圭《古文字學簡史》,收入《文史叢稿——上古思想、民俗與古文字學史》,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版,第144—145頁。張標先生也舉出了一些例子,如《說文》釋“元”為“始”,《六書略》則說“元”為“人頭也”,《說文》釋“我”為“施身自謂”,《六書略》則說“我”為“戍、戚也,戊也,皆从戈,有殺伐之意……又借為吾我之我,許氏惑於借義”,也都是很有見地的。參見張標《論鄭樵的〈六書略〉》,《古漢語研究》1997年第2期。宋人為學以創新為特色,鄭樵亦不例外。他的文字學研究,確有不少真知灼見,足以啟人心智,值得繼承發揚。然鄭氏之學,亦難免其弊,比如他對“六書”的分類過於繁瑣,有些說法又過於玄虛,等等。清·戴震在《與是仲明論學書》中說,鄭樵等宋代學者,“著書滿家,淹博有之,精審未也”。參見段玉裁編《戴東原集》卷九,轉引自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7頁。姚孝遂先生說:“鄭樵的文字學理論,現在看起來,不免有些幼稚,然而卻是新穎而獨到的。任何新生事物,在其發生的階段,都不可避免地顯得有些幼稚,這是情理之常,絲毫不足為怪。令人遺憾的是,鄭樵所需要研究和整理的範圍過於廣博,他沒有在文字學方面作進一步的探討,從而使他的文字學理論得到進一步的發揮和完善。”參見黃德寬、陳秉新《漢語文字學史(增訂本)·序》,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頁。這些評價都是非常允當的。二林義光與容庚、商承祚等人都是清末民初從事古籀研究的名家,也是最早研究甲骨文的學者之一。他的主要論著有《文源》《釋栽葘》《卜辭即熒惑說》《鬼方黎國並見卜辭說》《論殷人祖妣之稱》等。其中最重要的文字學著作《文源》,是一部運用商周秦漢金文和石刻文字等材料以窺造字之源,以求文字本義的字書,“比較集中地反映了宋至清代利用金文探求字源的成果”,李學勤語,參見《文源·序》,天津古籍出版社、遼寧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頁。也是一部探索漢字構形條例,研究漢字演變規律的文字學著作,其中真知灼見,常為學者所徵引,是一部很有價值的文字學著作。《文源》書前的《六書通義》,是林義光集中闡釋“六書”理論的重要文章。林氏的“六書”在定義上完全承襲《說文》,但對每一書都作了更詳細的說明,有的進行全新的分類,有的加以深入的分析,歸納條述如次:(一)對象形、指事二書進行了全新的分類,象形分為“全體象形”“連延象形”“分理象形”“表象象形”和“殽列象形”等五類,其中的“殽列象形”,舊以為會意,林氏歸為象形,是其特別之處;指事分為“表象指事”“殽列指事”“形變指事”等三類,其中的“殽列指事”,一般亦以為會意,林氏歸為指事,亦屬特殊。林氏同時還對“表象指事”和“表象象形”“殽列指事”和“殽列象形”進行了對比分析,說明在其封閉自足的系統裏,他對理論的探討還是比較深入的。把他的分類與鄭樵進行對比,可以發現兩者是有所不同的。鄭樵對各書都進行了分類,林氏則只對前二書進行分類;鄭樵對象形的分類是根據取象对象來進行的,有所謂天物之形、山川之形等等,林氏的分類則是根據字符的構形特點與物象的對應關係來進行的;鄭樵對各書的分類,除了正生,還有兼生或變生,出現了兼類的問題,林義光只在形聲和轉注方面作了兼類處理,等等。(二)林義光根據許慎所舉會意字的例子,認為“止、戈”為“武”,“人、言”為“信”,乃是取其詞義連屬,非復對構其形。他把傳統上的許多會意字歸為“殽列象形”和“殽列指事”,只承認詞義連屬的才是會意字,因此他把會意字的範圍縮小得比較厲害,如二人相隨為“从”,囗、木為“束”,在宀下為“官”之類,他認為都不是會意字,與傳統的看法是不同的。(三)林義光從兼類的角度來討論形聲問題,認為“形聲之字常與他事相兼,‘江’‘河’从‘水’,此以轉注兼形聲;‘今’聲之‘禽’,‘止’聲之‘齒’,此以象形兼形聲;‘白’聲之‘碧’,‘虍’聲之‘虜’,此以會意兼形聲。”他對形聲字的重要貢獻是提出“二重形聲”的結構類型,“二重形聲”指的是兩個偏旁都是聲符的字,從名實關係看,現代學者稱為“兩聲字”或“雙聲符字”更為合適。《文源》卷十二還對此進行了專題研究,引起學術界的關注。從來源上看,林氏“二重形聲”與鄭樵“子母同聲”應有密切的關係。(四)林義光對轉注的看法是很深刻的。他說:“意有同類,建一以為首,後出之字受形焉,謂之轉注。猶‘考’‘老’同意,而‘考’受形於‘老’也。”扣緊許慎的定義作了很好的解釋。他認為“轉注不能無所兼,而兼形聲者獨多”。這與他在形聲字部分所說的“凡造字以轉注兼形聲為最簡易,後出之字多屬之,《說文》九千,獨此類字什居八九,學者但目為形聲,而轉注之謬解遂不可究詰矣”,可謂互相呼應。他的這種看法與徐鍇、鄭樵、趙宧光等人的看法有相似之處,徐氏、鄭氏、趙氏的看法參看黨懷興《宋元明六書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61—166頁。應該是受到先儒的啟發,對後人也有深刻的影響。他還批評了戴震的“互訓說”和許瀚、江聲的“部首說”,分析很到位。(五)林義光論假借,筆墨獨多。他先論假借之產生,謂“文字之出,後於音聲。凡事物未制字者,先有聲矣。借同音之字以彰之,使讀者如聞其語,雖不制字,其效則同。故假借者,單純形聲也”。說得很清楚。他續說假借之類別,分為“與本義相關”和“不關於本義”兩類,實與鄭樵“有義之假借”和“無義之假借”相同。他還從共時、歷時以及古書用字的角度分析了假借的諸多現象,強調假借乃是基於“本無其字”“有本字不得借用他字”的原則。以上林義光所論“六書”之內容,總起來看,確有與前賢不同而顯其獨特看法者,但也存在模糊和不易掌握之弊。如他對象形的分類似乎還沒有很清晰的邏輯關係,對具體文字的判斷似乎也缺乏操作性。又比如他說“表象指事”與“表象象形”的區別是,前者的指事是虛設,後者的象形是實有,理論上是說得過去,但從所舉的例子看,則不一定好認定,如“牟”()字他列為象形,其實也符合他的指事。當然,也許我們對林義光的“六書”理論還缺乏深入準確的理解,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文源》以林氏自己的“六書”分卷,前六卷為“象形”的五類,卷七、卷八、卷九為“指事”的三類,卷十為“會意”,卷十一是“轉注兼形聲”,卷十二為“二重形聲”,全書總共分析了1700多字,體例是先錄《說文》,若有意見,則再加按語。其間多用商周金文材料,間采秦漢金石文字,“金刻不備之文,仍取足於小篆”。偶亦以己意構擬古文,失之主觀。或謂《文源》乃全面使用金文材料疏證文字,這種說法是不夠準確的。至於《文源》未採用甲骨文者,蓋其書寫作在前,而甲骨學或影響未及,林氏本人研究甲骨文也在《文源》問世10年之後。林氏認為“古文製作之微旨,足正從來說解之違失”,參見林義光《詩經通解·序》,《詩經通解》,中西書局2012年版,第1頁。故以商周秦漢的金文和其他一些古文字材料探討本形本義,跳離了傳統的材料局限,用偏旁分析等方法來研究文字的構形及其形義關係,用歷史發展的眼光來看待文字的動態變化,這些都是值得稱道的地方,顯示了林氏研究文字的科學性。在具體文字的疏解過程中,精彩之語隨處可見,然亦難免個人和時代之局限,我們應該是其所當是,非其所當非。其中涉及許多文字學的問題,比如關於古今字、文字分化、訛變、互體、聲借、依隸制篆、形變指事、二重形聲等等,或隨文疏解,或專題研究,對後來古文字的研究都有或大或小的影響,可以看出林氏對文字學的特殊貢獻。值得注意的是,林義光的研究很好地繼承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文源》是一部繼承傳統文字學特別是清代段、朱“說文學”成就的承前啟後的著作,前述“六書”理論也有不少智慧來源於宋元以來的學術研究,特別是對鄭樵學術思想的繼承,比如鄭樵對“六書”進行了分類,提出兼類的問題,林氏的結果雖然不同,但思路做法並無二致;把轉注和形聲合而論之,二人也有許多相似的地方;鄭樵的“子母同聲”和林氏的“二重形聲”,提出並研究了一類特殊的漢字構形問題,林氏對鄭樵的承襲並且後出轉精,也是顯而易見的。三其他閩籍學者的文字學研究,都不如鄭樵和林義光那麼專門,成就也沒有他們那麼突出。涉及者有黃伯思、謝章鋌、林尚葵、李根、林慶炳、呂世宜等,以下略作介紹。(一)黃伯思黃伯思(1079—1118),字長睿,別字宵賓,自號雲林子,福建邵武人。據史料記載,黃伯思所學汪洋浩博,學問號稱淵博淹通。編有《古文韻》一書,是一部古文字字形的專書,以夏竦《四聲集古韻》(按,當即《古文四聲韻》)為基礎擴編,益以三代鐘鼎款識及周鼓秦碑古文、古印章、碑首並諸字書所有合古者,可惜已佚。其所著《東觀餘論》,主要在於考證名物,但也零星涉及語言文字的問題,約有如下數端:第一,在《東觀餘論·法帖刊誤》之《第一帝王書》及《第六王會稽書上》中對“信”字的一個後起義“信使”作了很充分的論證;第二,對個別文字的讀音和形體有所辨正,如《跋鐘繇賀捷表後》論“蕃”字讀音,《第九王大令書上》說“郗”“郤”之辨;第三,對一些古文字的考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周寶和鐘說》的“走”字,《弡仲辨》的“弡”字等。(二)謝章鋌謝章鋌(1820—1903),關於謝章鋌的卒年,嚴迪昌在《清詞史》(江蘇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550頁)中認為是卒於1888年,陳慶元主編的《賭棋山莊稿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謝章鋌集》(吉林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等均認為是卒於1903年,此從陳說。初字崇祿,後字枚如,號江田生,晚號藥階退叟,自稱癡邊人,福建長樂人,祖籍浙江上虞,世居福州。謝章鋌一生著述豐富,文章詩詞皆碩果累累,而以詞學為尤著。其治學重經學,秉承清儒樸學之風,因此對小學也頗為措意,在音韻、訓詁等方面均有著述傳世。其文字學著作《說文大小徐本錄異》(以下簡稱《錄異》),雖非完篇,知名度也不高,但作為閩省為數不多的文字學著作,仍然值得我們珍視,特別作為清代二徐互校的系列作品之一,也有其自身的特色,從中可以看出謝氏在文字學研究方面的見識和成就。謝氏作《錄異》的主要目的是“窺《說文》之真于萬一”,所以他作《錄異》並非完全“錄而不作”。《錄異》中可見謝氏文字學水準的材料,主要是謝氏按語。《錄異》一書錄二徐之異六百餘條,其中七十餘條加有按語,其按語體現了謝氏的校勘水準,也體現了謝氏對文字學或《說文》學的判斷能力。約有以下數端:第一,引用別人意見,推究《說文》的原貌,如大徐本正文中的某些文字,在小徐本中屬於徐鍇的按語,謝氏則據此認為“非許氏原文”,比如卷一“禜”字條,大徐本有“《禮記》曰:雩禜祭水旱”之語,謝氏據小徐本“《禮記》”上有“臣鍇按”三字,認為“此非許氏原文也”。第二,根據大小徐本的對照,直接判斷其正誤得失,也間接體現了謝氏對《說文》原本的判斷。如卷一“藎”字條指出,小徐本“公”作“从”,不誤;“萇”字條指出小徐本“跳”作“銚”,不誤。卷二“”字條指出小徐本“从”作“行”,非是。卷五“笑”字條按語云:“小徐本載大徐說,此後人所加。”卷六“枱”字條指出小徐本“黍”作“耒”,不誤。卷七“瓢”字條指出小徐本作“从,瓠省聲”,似誤;“奧”字條指出小徐本“西”作“東”,似誤;“幅”字條指出小徐本“畐”作“幅”,誤;“幏”字條指出小徐本“南郡”作“枲帬”,似誤;“黻”字條,大徐本作“黑與青相次文”,小徐本“次”作“刺”,謝氏認為小徐誤,等等。第三,根據許書無“音某”之文,認為凡標注“音某”者,皆非許氏原文。如大徐本卷二“公”字條的“音司”二字,“”字條的“音厥”二字,卷七“帨”字條的“又音稅”三字,小徐本卷四“瞿”字條的“又音衢”三字,謝氏認為皆後人所加,非《說文》原貌。第四,根據其他一些具體的理由推定《說文》原貌。如小徐本卷五“左”字條,釋文作“手左相佐也”,因“佐”為“左”之俗字,非許書所有,故以為非許書原文。以上可以看出,謝氏對《說文》原貌的探求,綜合運用了各種方法,可謂言簡而意賅。謝氏於文字學雖非大家,但亦有善可陳,不應埋沒。陳近歡《〈說文大小徐本錄異〉研究》(碩士學位論文,福建師範大學,2013年)對《錄異》作了比較全面的研究,可參看。(三)林尚葵、李根林尚葵,字朱臣,福建侯官(一說莆田)人。李根,字雲谷,福建侯官(一說晉江)人。從有限的資料可以推知,林、李二人同郡,為明末清初學者,皆精篆籀六書之學,有共同愛好,共著有《廣金石韻府》一書。此書乃根據明代朱時望的《金石韻府》增益而成,按四聲分部,共分為上平聲、下平聲、上聲、去聲、入聲五卷,每聲之下再按韻來收字:上平聲收642字,下平聲收556字,上聲收563字,去聲收640字,入聲收500字,全書合計收2901字。字頭用楷書,以黑色圓圈標明,大都有反切注音或直音。字頭下依據許慎《說文解字》列出小篆字形,再在其後描出古文之形,小篆和古文都用朱墨書寫古文皆注明出處,《廣金石韻府》來源於宋代《汗簡》《古文四聲韻》《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諸書,是傳抄古文一系的著作,從初步整理的情況看,其書在古文字形資料的收集方面有一定貢獻,書中有關字形之下,作者注明“省文”“假借”等,說明他們對文字結構的省變和用字現象有所考察,值得進一步整理和研究。參見林文華《清代金石學著作〈廣金石韻府〉研究》,《福建師範大學學報》2012年增刊。(四)林慶炳林慶炳,字耀如,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是清代愛國學者、詩人林昌彝之子,幼承家學,著有《說文字辨》《周易述聞》等。《說文字辨》書前所錄序文及評語,有一些是大宦名家所寫,如陳澧、沈葆楨等,可見其交遊甚廣。《說文字辨》的寫作緣由,林慶炳在《自敘》中說得很清楚。他說:“因世之好古者多,欲書其字而莫得其源,每以殘篆之散見於字書者以為《說文》正字,或以己意杜撰,而摹篆作楷,反成破體。此徒於字形求之,不知於字義辨之也,然字形不正則字義亦不明,奚可以不辨哉。”可見這是一本根據《說文》辨析字形字義的著作。其做法是摹篆作楷,究心點畫,同時辨析正俗、古今、通假等問題。他的“摹篆作楷”,完全根據小篆的結構以楷書的筆畫進行轉寫,如“吏”作“叓”、“每”作“”、“折”作“”、“右”作“”、“走”作“”、“前”作“歬”等。這實際上就是沿襲傳統“隸古定”的做法,可以稱為“楷古定”。“隸古定”一詞首出於《尚書》孔序,其“隸”當指隸書。但是真正的隸古定古籍(如《尚書》)已不可見,敦煌等地發現的古本《尚書》,雖然號稱隸古定本,其實都是楷古定本。傳世的《穆天子傳》,李遇孫的《尚書隸古定釋文》也是如此。參見林志強《論傳抄古文的形態變化及相關問題》,《漢字研究》(第一輯),學苑出版社2005年版。“隸(楷)古定”在存古方面有著積極的作用,特別是對於不識之字和結構奇特的文字,通過隸古定的方法予以保存,有利於進一步的研究,現在古文字學界還經常使用。而《說文字辨》的這種“隸(楷)古定”,所定的對象是《說文》的小篆,字皆認識,形已固定,再轉寫為怪異的形體,顯然沒有必要。當然作者的主要目的在於通過轉寫小篆的結構來與通行的字形作比較,在這個角度說,還有一定的意義。該書共對3310個篆體字形進行了楷化轉寫,並對其進行形、音、義等方面的分析。相當一部分的文字只作了簡單的對比,如“叓,今作吏”之類;有些字如果有細微的區別,也加以說明,如指出篆書之“王”“中畫近上”,與通行的“王”字三橫等距不同;如果涉及古今字、異體字、假借字等問題,則參照字書韻書進行辨析。參見徐福豔《〈說文字辨〉字形摹辨體例及得失》,《福建師範大學學報》2012年增刊。從這些辨析中可見作者的文字學水準,這方面的情況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五)呂世宜呂世宜(1784—1855),字可合,號西邨,晚年號不翁。出生于金門,長期在廈門居住,後入臺灣。呂氏好古嗜學,研究範圍涉及金石小學和書法,其書法在閩、台兩地有很高的聲望。其文字學著作《古今文字通釋》菽莊刊本收入《續修四庫全書》,正文共分十四卷,卷首有呂世宜自敘、林維源序、陳棨仁序。該書選擇4353字進行通釋,解說主要根據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並進行增刪補正,對篆隸正俗之變、文字通假現象等有較多分析,若對段注有不同的意見,作者也作了具體的辯駁。作者根據典籍,補充了許多通假字、古今字、異體字的例證,又根據銅器銘文和碑刻材料對有關文字現象進行佐證。這些都說明《古今文字通釋》在文字學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績,值得肯定和闡揚。參見林奎良《〈古今文字通釋〉研究》,碩士學位論文,福建師範大學,2012年。據王繼洪先生博文,可知2011年郭蓉蓉寫有同名碩士學位論文,但未能在知網上查見。福建自宋代以降文化發達,學者著述豐富。文字學方面的著作,除上文所述之外,根據史籍和地方文獻,尚可找到不少,如明代福清林茂槐的《字學書考》,清代福州陳建侯的《說文撮要》,晉江陳棨仁的《閩中金石略》《說文叢義》等,他們共同豐富了閩籍學者文字學研究的成果,今後需要進一步地收集、整理和研究。四以上對閩籍學者的文字學研究情況作了概述,並不全面,今後還需要不斷補充。但通過以上的概述,我們可以發現,閩籍學者的文字學研究,也有一些共同的特點:第一,重視理論的探索和創新,如鄭樵的《六書略》,林義光的《六書通義》,都注重“六書”理論的重新解釋和建構,推動了文字學理論的不斷發展。第二,很重視古文字材料的運用,鄭樵很早就利用金文材料來研究文字的形義關係,有些解釋比《說文》的說法更符合造字本意;林義光更是通過全面的古文字資料來探明字源,研究本形本義;黃伯思、林尚葵、李根、呂世宜等也對銅器銘文和傳抄古文多所關注。第三,大家基本上都是圍繞著《說文》展開研究,都在傳統文字學的框架內探索漢字的奧秘。第四,有些學者之間,在學術上存在著傳承的關係,特別是林義光的研究與鄭樵的研究,有比較明顯的源流關係,這是區域性學術共同體應有的特點。我們把閩籍學者的文字學研究作為一個區域性案例來考察,不僅考慮空間上的共同點,也注意挖掘其學術研究的共性特點和學術傳承的密切關係。科學學術史的建構,需要對重要學者的著作進行深入的研究,也需要對眾多一般學者的著作進行全面的解讀。閩籍學者的文字學研究,在全國範圍內,肯定不是最重要的,但也是有特點的,他們的著作是文字學研究的有機組成部分。如果把文字學研究的情況進行斷代的、分區域的全面整理,把大大小小的學者的研究都進行仔細的爬梳,那麼我們所建構的文字學史一定是全面、科學、可信的。五對閩籍學者的文字學研究,以往沒有專門的梳理。學界對鄭樵的研究,多集中在史學方面,從唐蘭先生開始,才對鄭樵的文字學有一個公允的評價。近年來在對宋元時期的文字學進行研究的課題中,學者們多有涉及,如黨懷興先生的《宋元明六書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等,研究在不斷深入,同时也有博士學位論文對鄭樵“小學”成就進行總結,如薄守生先生有《鄭樵小學研究》(蘇州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9年)等,但把鄭樵放在閩籍學者的陣營裏進行研究,還少有成果,況且他的《六書略》等著作,還有不少內容可以繼續挖掘。林義光的《文源》一書,在研究本形本義及形義關係方面,其卓識新見,屢被學者徵引闡發,引用率頗高,然而從學術史的角度提及林義光之學術貢獻者殊為少見,對此書進行全面整理的更無一人,因而導致學界對林義光和《文源》還缺乏深入、準確的認識,甚至還存在一定的誤區。至於鄭、林之外的閩籍學者的文字學著作,則基本沒有學者進行研究。有鑒於此,我們擬對閩籍學者的文字學著作進行整理和研究,推出《挖掘、整理閩籍文字學家著作及其研究叢書》,為學術史提供具體的案例。我們的選題得到了學術界的支持,先後獲得福建省高校服務海西建設重點項目、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和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項目的資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本課題涉及的範圍比較大,需要整理和研究的著作有好幾部,課題組的成員經過努力,現已完成了大部分的初稿,今後將進一步修訂完善,逐步推出相關成果。擬將陸續出版的著作有:《〈文源〉評注》《林義光〈文源〉研究》《〈六書略〉〈金石略〉的整理和研究》《〈說文字辨十四卷〉的整理和研究》《〈廣金石韻府〉〈說文大小徐錄異〉的整理和研究》《〈古今文字通釋十四卷〉的整理和研究》等。由於我們的水平有限,这些成果一定存在疏漏錯誤,敬請大雅方家批評指正。林志強丙申仲春吉日於福建師大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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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鄭樵到林義光:閩籍學者的文字學研究(代序)
第一章 林義光及其《文源》總論第一節 林義光生平及主要著作
第二節 林義光與《文源》
第三節 關於《文源》的取材問題
第四節 林義光古音學思想初探
第二章 《文源》所用術語詮釋第一節 《文源》所用術語分類闡釋
第二節 試論林義光的“聲借”說
第三節 《文源》“因隸制篆”例說
第四節 論林義光的“互體”理論
第三章 林義光的“六書”理論第一節 傳統六書研究中的相關問題概述
第二節 林義光《六書通義》研究
第三節 《文源·二重形聲》箋證
第四節 “形變指事”說之推闡
第四章 林義光與古文字研究第一節 金文與《說文》研究史略
第二節 林義光在金文研究上的成就
第三節 林義光對古文字形體演變規律的探索
第四節 林義光對古文字學的貢獻
第五章 《文源》例字選評第一節 《文源》象形字選評
第二節 《文源》指事字選評
第三節 《文源》會意字選評
第四節 《文源》形聲字選評
第六章 《文源》的學術價值與影響第一節 《文源》爲傳統《說文》學開闢了新的道路
第二節 《漢語大字典》引《文源》箋證
引用書刊簡稱表
附録一 通檢
主要参考文献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