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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由于众多原因,三农问题近年来变得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安定、社会进步和民生福祉甚至国际声誉的大事,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但解决三农难题应该从何处着手?国家、政府应该担当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该如何行动?农民自己该如何努力?全社会都在思考,答案也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各有道理,也各有不足。一解决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重要目标,是我国政府推动国家进步、解决社会矛盾、促进均衡发展、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是全社会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历史任务,更是亿万农民千百年来的热切期盼。我们认为,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构建农村信息保障体系,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农民知情权为抓手,不失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便捷而有效的路径。进入21世纪以来,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任务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中央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扩大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08年一号文件强调,“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政府正在努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种种证据表明,农民媒介素养低下、信息渠道单一、信息传播滞后、信息缺乏带来经济贫困及权利难以保障的问题已经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保障农民知情权和构建农村信息传播网络已经历史地摆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理论工作者必须及时提供相应的学术支持,切实做好这件事关发展稳定、人民福祉的大事。在西方,关于公民知情权的研究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和较为完备的理论,但一般只研究满足公民知情权,缺少专题研究满足农民知情权的报道。20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国内学者开始涉足农民知情权和农村信息传播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一批专家、学者、教授以及农业部专家组都有过卓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一批有质量的学术成果,不少单位还组建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大众传媒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等。有的还组建了专业网站,如中国农业网、中国农民网、三农中国网、中国农村研究网、全国社科院系统农村改革与发展研究网、中国农业门户网、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教育在线等,据王汝林《涉农网站呈现多维快速发展格局》统计,截至2009年1月,我国涉农网站达17822个,但多数为农业经济信息网,涉农学术网则屈指可数。整合社会资源,探讨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对维护我国农民知情权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路和方法。当然,上述研究多在宏观层面思考公民知情权的法理依据和逻辑必然,而对维护农民知情权现实紧迫性的论述、工作难点、实现途径和信息网络建设还来不及深入,理论的系统性和操作的可行性还有待细化。因此,在十七大提出满足人民“四权”的大背景下,深入研究保障农民知情权的问题,提出构建涉农传播信息网络的科学构想,已成当务之急,刻不容缓了。二研究维护农民知情权和构建农村信息保障体系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从理论上讲,第一,可以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新闻传播学方面的思路。三农问题成因很多,但农村处于信息孤岛状态、农民处于信息传播末端、他们的知情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信息难以发挥作用无疑是重要原因。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带来的信息化,世世代代处于信息闭塞状态的我国农民不断被边缘化和弱势化。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农产品滞销、农民权益受损、农业经济脆弱问题加剧,引人关注。因此,从理论上阐明如何提供信息保障,满足农民知情权,推动三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显得格外紧迫。第二,为保障农民知情权提供理论依据。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被打破,满足农民知情权成为提升农民政治地位的主要手段。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生活日益富裕,国家实力大为增加。与此同时,农民知情权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中国传媒产业发展趋势分析》提供的数据表明,我国现有报纸2119种,期刊9074种,电台282座,电视台314座,WWW站点668900个,崔保国、卢金珠等:《中国传媒产业发展趋势分析》,摘自《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崔保国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但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却屈指可数。以淮海经济区为例,该区(由鲁南、苏北、皖北、豫东20个地级市组成)面积17.8万平方公里,人口1.2亿,2010年全区GDP达18600多亿元,现有正式登记的报纸50家,年发行量近300万份,这个数量看似不少,但平均每人每年只能读到0.025份报纸。农民信息缺失究竟到了何种程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给予理论上的回答。第三,为构建通畅便捷、运行有序、低成本高效率的农村信息传播网络提供理论模型。保障农民的知情权是时代提出的新要求,但是,如何构建涉农信息传播网络?各部门的责任如何划分?怎样保证信息传播资源的合理配置?这些问题都需要做出科学的回答。从实践上讲,其意义更加显得重要。第一,通过研究,探索建立涉农信息保障的制度途径。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满足公民的知情权,西方已有相对成熟的法律保障。1775年,瑞典率先提出“公开原则”,规定政府文件应向公民公开。1840年和1908年,英国先后公布议会法案,规定对进入议会采访的记者给予方便和保护,地方长官召开的行政性会议,允许记者旁听和发布新闻。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与后来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共同组成国际人权宪章体系。该文件明确主张“信息自由流通”,规定“每个人都有权自由发表意见和做出表示,不受干涉地保持意见,通过任何媒介超越国界寻找、接收和传递信息”。我国如何进行制度设计,需要认真进行研究。第二,通过研究,选择和设计合乎我国国情的信息传播网络体系。如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有着各种选择。芬兰政府1951年制定法案,规定在知情权得不到满足时,当事人可向法院或其他政府机构要求得到文件。美国分别在1958年、1966年和1977年通过相关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应将属于讨论性质的会议公开,会议通知须于一周前公布,会议记录可供公开发表。梁枚梅:《从新闻的“知情权”看中国的新闻发布制度》,《媒介研究》2006年第7期。英、日、德、加等国家也制定了类似法案,以满足公民获知自由。西方不少国家的农场工人,可以一边在地里作业,一边洞悉“世界风云”:从机载显示屏上就可以方便地了解到国家政策、世界市场、气候交通、新兴科技等各种信息,哪怕种子已经落地,他也会根据信息指示,当机立断改种收益更高的农作物,从而保证“投入最小化,产出最大化”。第三,通过研究,探索农民在满足知情权的前提下主动参与市场、介入公共事务的运作模式与现实途径,为农民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和国家主人提供支持。三为了保证研究成果的可信度与效度,我们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通过文献法、问卷法、案例法和访谈法,对不同样本进行了深入研究,还采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文件检索、实地调查、现场访谈、样本分析和逻辑证明等,希望通过采用多种方法来消除主观判断,提高成果可信度。文献检索。在项目论证设计阶段和开始研究以后,本项目组通过对国家图书馆、徐州师范大学图书馆等藏书单位的文献查阅,通过网络搜索和学术期刊文献检索,以及对有关著名专业涉农网站的浏览,将能够查到的相关文献尽可能收集齐全,分类加以梳理,确定本项目研究的逻辑起点。因此,本成果不是本项目组的独特发现与独立建树,而只是在前人辛勤劳动基础之上向前迈出的一小步。如果说本研究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有所裨益,这也是在我国广大涉农学者辛勤耕耘、顽强探索精神的启发和带动下作出的一点小小贡献,是在涉农传播研究这棵参天大树上长出的一枝新芽。实地调查。为了保证研究覆盖的地域尽可能广,我们分别在东部、中部、西部选择了江苏省徐州市、河南省商丘市、湖北省天门市和四川省北川县作为调查对象,采取偶遇、随机、进村入户等方式发放问卷105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5份,通过SPSS软件处理,得到一系列重要数据,这些数据成为了本项目的研究基础和一些结论的重要支撑。在实地调研中,得到当地广大农民兄弟和各级党政干部的大力支持和有效协助,特别是2008年8月22日至27日,四川省北川县委宣传部面对抗震救灾的繁重任务,仍然为本项目组到该县擂鼓镇柳林村、茶坊村进行实地调查做出无微不至的安排,大大激励了我们做好该项目的决心与信心。2010年6月在江苏丰县实地调查时,县委宣传部专门派出两位干部全程陪同并参与发放问卷、组织座谈会和现场访谈,为我们的调查研究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令我们深感农村对信息工作的渴求和做好相关研究的沉重责任。现场访谈。作为实地调查的重要补充,我们先后在北川县擂鼓镇柳林村、茶坊村,天门市张港镇毛岭村、高拐村,丰县县委县政府农委机关、师寨、华山、宋楼、孙楼、首羡、大沙河等有关乡镇访谈了近百名农村工作干部、农业技术人员、种植养殖大户、各种专业户、纯种田农户,还有若干贫困户,采用开放访问和专题访问相结合的方式,让访谈对象畅所欲言,自由表达,先后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和农民朋友、基层干部展开讨论,听取他们对构建农村信息保障体系与维护农民知情权的意见和建议。在丰县,我们还和县农委领导、县农技站专家、中华果都网、唐安果园网、丰县农业信息网等网站负责人和丰县电视台《农村天地》栏目负责人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得到了重要启示,使我们的研究方向和重点更为明确。样本分析。在我们选择调研的样本县市中,除已升格为省辖直管的天门市办有《天门日报》外,其他地方均没有合法县报存在;所有电视台每天播出的自办新闻节目都在15分钟以内,其他时段主要为连续剧、音乐节目、综艺节目和大量的广告所占领,电视实际上充当着农民的娱乐工具;多数地方的广播要么早已不见了踪影,要么只是在村头装上一只高音喇叭向全村广播,传统入户的低音喇叭在农户家里难觅踪影,更不用说发挥作用。研究认为,农民信息供给的希望在于加快农村互联网的建设和有计划地办一批市场化的县报。随着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的建设,宽带网已经遍布乡村,一些地方已经接入农户家庭。我们对山东寿光门户网、江苏睢宁商业网、湖北天门政府网和江苏丰县中华果都网进行了考察,这些网站为维护农民知情权、提高农民信息意识、提升他们创造财富的能力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比如寿光通过网络提供远程种植指导、对病虫害远程诊断、对市场行情实时动态更新,大大促进了该县蔬果品牌的形成与效益的提升;丰县系列专业网站外联市场,内联农户,把分散种植的大沙河苹果、宋楼油桃、师寨食用菌等集中推向市场,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投入产出效益,促进了品牌的形成与推广,深受农民欢迎。另外,尽管在几年前的报刊整顿中300多家县报被撤销,但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徐州所辖6县每县都有自己的报纸(无刊号),而且这些报纸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沛县日报》《今日丰县》《今日邳州》《今日睢宁》《新沂日报》等报纸以其政策的指导性、信息的贴近性、知识的实用性和使用的便捷性,深受当地农户的追捧,他们说,在使用新技术、推行新耕作方式时,可以拿着报纸“照单下料”,边看边操作,不像广播听不清楚,也不像电视看了就忘了,电脑也不能搬到田边地头,还是报纸好。逻辑证明。学术研究离不开逻辑证明。本项目希望借助演绎、归纳、类比等逻辑方法,找到构建农村信息传播网络与提高农民媒介素养之间、农民媒介素养与满足农民知情权之间、维护农民知情权与激活农村创造财富的能力之间、农民创造财富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间、新农村建设与缩小城乡差别之间、缩小城乡差别与建设和谐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发现政府、媒体、教育和农民自身四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互动规律,做到持之有据,言之成理,严谨求实,确保研究的深度与理论的高度,经得起质疑与推敲。充分借助前人的研究成果,既有效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又力求对现有成果有所丰富,有所提升。四为了明确维护农民知情权的责任主体,为了梳理维护农民知情权和构建农村信息保障体系的相关思路,本项目研究分为十个专题进行。这十个专题分别是:“小康社会与三农问题”“信息社会与农民知情权”“农民知情权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维护农民知情权的国家责任”“维护农民知情权的地方政府责任”“维护农民知情权的媒体责任”“维护农民知情权的教育责任”“农民媒介素养与知情权的维护”“完善信息保障体系与涉农信息供给”“农村传播平台的构建与农民知情权的实现”。本项目对上述专题的研究难以穷尽所有问题,但希望提供一个基本的研究框架、解决思路和可供选择的操作模型,是否已经达到目的,还有待实践的检验。在本项目的论证和研究过程中,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谢常青副教授、陈红梅副教授、贾广惠副教授、王平副教授、关梅副教授、陈娟副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化传播学院方雪琴教授,中国文化报新闻部主任助理刘修兵各自作出了贡献,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方汉奇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吴廷俊教授、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方延明教授、段京肃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方晓红教授、顾理平教授以及江苏师范大学张文德教授、陈琳教授给予了大力支持。我的研究生闫志琴、邢长敏、艾文斌、葛宝进、张长晖、孟亚丽、薛婧等参加了丰县调查和数据处理,李洁、庄敏芳等同学参与了北川调查和有关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江苏师范大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2006级、2007级、2008级的部分本科生参与了调查问卷的发放、回收与数据统计工作。书稿由刘行芳、刘修兵完成,项目于2012年12月结项,证书编号为20121636,结果为良好。刘行芳2013年3月于江苏师范大学云龙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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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修兵(1979.3-),男,湖北武汉人,先后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湖北大学人文学院新闻学专业,文学硕士,现为中国文化报社新闻部主任助理,合作出版著作2部,发表论文10余篇,多项成果获中国文化部、中国文化报、全国广播电视协会等级奖或优秀奖。
前言
第一章 小康社会与三农问题第一节 小康社会:民族复兴的阶段性目标
第二节 从三农信息化着手,破解实现小康的现实难题
第三节 农村信息化: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二章 信息社会与农民知情权第一节 数字技术改变社会生活
第二节 信息社会与农民媒介接触
第三节 信息社会与农民知情权
第三章 农民知情权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第一节 农民知情权的法律审视
第二节 知情权在我国的实践
第三节 知情权与人民当家作主
第四章 维护农民知情权的国家责任第一节 维护农民知情权任重道远
第二节 国家责任的基本构成
第三节 实现国家责任必须破解现实难题
第四节 以社会合力破解三农难题
第五章 维护农民知情权的地方政府责任第一节 转型中的地方政府角色
第二节 服务公众是政府转型的核心
第三节 维护农民知情权地方政府责无旁贷
第四节 维护公民知情权的有益探索
第六章 维护农民知情权的媒体责任第一节 媒介与农民的鱼水关系
第二节 传媒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第三节 媒介是实现农民知情权的社会机制
第四节 政府、媒体与农民的信息互动
第七章 维护农民知情权的教育责任第一节 教育在提升农民媒介素养中的责任
第二节 教育在培育新型农民方面的责任
第三节 教育在维护农民知情权方面的责任
第八章 农民媒介素养与知情权的维护第一节 农民媒介素养是实现知情权的前提
第二节 我国农民媒介素养现状
第三节 我国农民的信息应用
第九章 完善信息保障体系与涉农信息供给第一节 完善我国农村信息传播体制
第二节 优化我国农村信息供给体系
第三节 打通我国农村信息传播渠道
第四节 丰富我国农村信息传播内容
第十章 农村传播平台的构建与农民知情权的实现第一节 补齐农村信息传播平台短板
第二节 完善农村信息传播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
第三节 农村信息传播平台的建构模式选择
第四节 多种传播媒体与传播方式的综合应用
第五节 立足便捷实用,搭建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