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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一 中文文献1.北京大学西方哲学教研室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2.[英]柏克:《法国革命论》,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3.[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美]波斯纳:《超越法律》,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5.[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6.陈林林:《裁判的进路与方法——司法论证理论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7.陈金钊:《法官司法缘何要奉行克制主义》,《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8.崔平:《也谈原创——对学术研究中语境依附教条的逻辑批判》,《光明日报》2006年4月11日第12版。9.陈景良:《诉学与诉师:宋代司法传统的诠释》,《中西法律传统》2001年第7期。10.池应华:《“见死不救”行为的事实认定与法律评价》,《法商研究》2005年第6期。11.[美]德沃金:《法律帝国》,李常青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12.[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13.高全喜:《休谟的政治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4.高鸿钧:《通过民主和法治获得解放——读〈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政法论坛2007年第5期。15.黄东海、范忠信:《春秋铸刑书刑鼎究竟昭示了什么巨变》,《法学》2008年第2期。16.洪浩、陈虎:《论判决的修辞》,《北大法律评论》第5卷第2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17.[美]霍姆斯:《普通法》,冉昊、姚中秋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18.[德]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基础》,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19.[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20.[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21.[英]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22.[英]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二、三卷),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23.[英]哈耶克:《经济学、科学与政治——哈耶克论文演讲集》,冯克利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24.[德]黑格尔:《逻辑学》(上卷),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25.蒋国保:《对“颠覆”中国哲学原著之旧注的质疑》,《哲学研究》2006年第4期。26.[德]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27.[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28.[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29.[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30.[法]路易·阿尔都塞、艾蒂安·贝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中央编译出社2001年版。31.李金坤:《“无友不如己者”释义正解》,《江海学刊》2005年第2期。32.[德]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33.李盛明:《“见死不救”等于犯罪》,《光明日报》2011年11月15日。34.刘文英主编:《中国哲学史》(上册),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35.《论语》,郭竹平译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36.[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37.[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3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4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4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4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4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48.聂长建、李国强:《“孔子难题”的法学意蕴》,《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49.聂长建:《司法三段论的大前提研究——兼论逻辑涵摄与法律涵摄的区别》,《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50.聂长建、李国强:《“隐藏的法律”理论——解决司法判决确定性和正确性紧张关系的路径》,《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51.聂长建、李国强:《孔子反对“铸刑鼎”的法哲学解读》,《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52.聂长建、李国强:《论法律语用推理》,《前沿》2009年第10期。53.聂长建、李国强:《司法判决有效性的平衡艺术和说理艺术》,《理论与现代化》2011年第2期。54.聂长建、杨龙:《论法在内容上的否定性品格——兼释法在人类文明中何以有效之问题》,《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55.《四书》,里雅各英译,杨伯峻今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56.孙昌军、张辉华:《“见死不救”的刑事责任分析》,《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57.苏力:《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法学》2006年第2期。58.沈宗灵:《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法律思想》,《法学研究》1983年第5期。59.童世骏:《没有主体间性就没有规则——论哈贝马斯的规则观》,高鸿钧、马剑银主编:《社会理论之法:解读与评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60.[奥]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贺绍甲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61.王新生:《市民社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62.武树臣:《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63.王彬:《被修辞的正义》,《法制日报》2011年5月28日。64.肖前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65.[英]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66.徐忠明:《论中国古代刑事审判传统》,《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1期。67.[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68.[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68.喻中:《说“为政以德”》,《读书》2009年第7期。70.喻中:《孔子为什么反对“铸刑鼎”》,《法制日报》2009年8月26日。71.张斌峰:《孔子“正名”思想的现代诠释》,《世界中国哲学学报》2001年第3期。7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73.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74.赵敦华:《中国古代价值律的重构及其现代意义(上)》,《哲学研究》2002年第1期。75.朱景文主编:《当代西方后现代法学》,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76.支振锋:《知识之学与思想之学——近世中国法理学研究省思》,《政法论坛》2009年第1期。二 英文文献Hayek,law,Legislation and liberty: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Π),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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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法治进行时中孔子法律思想的批判与继承一 孔子时代并没有现代法治产生的物质生活基础
二 孔子的法律思想和同时代西方思想家相比毫不逊色
三 对孔子法律思想的现代性阐释
第一章 纯粹哲学第一节 认识哲学:康德和孔子认识论之比较一 康德认识论
二 孔子认识论
三 简要评述
第二节 思维哲学:从《易经》热来反思传统思维方式一 《易经》的思维特征
二 直观性思维的优势和缺陷
三 既不拔高又不贬抑的心态
第三节 语言哲学:孔子的语言观和语言美一 孔子的语言观
二 孔子的语言美
第四节 价值哲学:孔子的义利伦理学一 利的逻辑梳理
二 利的逻辑辨析
三 利的逻辑升华
第四节 系统哲学:对“无友不如己者”的体系解读一 不要结交不如自己的朋友
二 没有不如自己的朋友
三 从交友问题到学习问题
四 体系解读
第二章 政治哲学第一节 “为政以德”的政治哲学解读一 既往的误解
二 并非德治主张
三 对现代政府的三点要求
四 政治文明的理想预设
第二节 “六十而耳顺”政治哲学解读一 语言哲学与政治哲学
二 “六十而耳顺”表达了民主协商的思想
三 孔子政治哲学思想的前瞻性和现实性
第三节 孔子的“和”论与“和谐社会”一 建立“和谐社会”是时代理念
二 建立和谐社会的实践层面
第四节 孔子和马克思主义的民本思想一 民本理论和专制实践的统合史
二 以人为本——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命题
三 以人为本,重在机制建设
第三章 法律哲学第一节 孔子法哲学的三个维度一 孔子法哲学的本体论维度:正名
二 孔子法哲学的方法论维度:时中
三 孔子法哲学的价值论维度:人本
第二节 孔子“父子相隐”难题的法学意蕴一 道德现实主义者
二 “父子相隐,直在其中”的正确解读
三 孔子难题和现代法治的通约性
第三节 孔子反对铸刑鼎的法哲学解读一 法律的理论性争论
二 孔子的经验主义哲学立场
三 并非落后的思想
第四节 从哲学到法学:“温故而知新”新解一 误解与正解
二 特殊和一般
三 创造性和机械性
四 判例法与制定法
第五节 孔子的法律修辞学研究一 站在“言语行为”的高度重视修辞的力量
二 简洁明快——不用修辞方法的修辞学
三 把握好法律中修辞与正义的关系
四 修辞方法的娴熟运用
第六节 孔子的道德律和“见死不救”入法的道德困境一 法律和道德的交叉关系和领域
二 见死不救入法的类型化分析
三 不救助罪:从实在法到自然法
四 见义勇为的入法选择
第七节 知识升质对知识增量的“正名”:以法学研究为例一 术语的“正名”
二 “知识增量”与“知识升质”
三 法学研究的“知识升质”
第四章 思想断章一 “生而知之”的学术原创生成要素
二 法律人的三德
三 法律人当有子路之勇
四 “正名”的法哲学思想
五 以义取利:毒生姜事件的道德和法律省思
六 君子可以被欺骗,不可以被愚弄
七 儒家官学正解:学而优则仕
八 宁武子之“愚”对“精致利己主义”的破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