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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关于转轨时期中国行政垄断的经济学研究。本书以产业经济理论为基本理论框架,以博弈论、最优化、计量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等为研究工具,探讨转轨时期中国行政垄断的经济绩效。为突破现有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局限性,本书进行了一系列新尝试:(1)经济绩效研究与制度分析相结合,以经济绩效解释计划经济国家建立和渐进转轨国家长期坚持行政垄断制度的客观原因;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以理论模型解释行政垄断规制下的产业出现高价格、高利润和低消费者剩余的根本原因,并以计量经济研究检验数理模型结论。(2)在理论研究方面,为研究行政垄断对市场运行的动态影响,构建了动态的创新与产量竞争模型。该模型融合了创新的成本节约效应和需求刺激效应,以博弈论和动态最优控制理论为工具,在动态视角下揭示行政垄断的市场绩效。本书还采用新贸易理论和序贯博弈法,首次探讨行政垄断与外商直接投资(FDI)、国际贸易的关系,结果发现,FDI流量、进出口额度和贸易政策的有效性均受到行政垄断制度的重要影响。(3)在实证研究方面,将行政垄断规制下的产业和竞争性产业区分开来,以截面计量模型进行样本分组回归,结果发现:忽略行政垄断的制度因素,把来自行政垄断和自由竞争的产业样本放在一起进行回归,很可能是以往实证研究结果不显著、结论不稳健且常常互相矛盾的根本原因。本书还使用工具变量法对行政垄断的区域经济绩效进行实证研究,在控制关键变量的内生性问题后,结果发现:以往常用的OLS估计会低估地区性行政垄断的危害,因而不完全适用于地区性行政垄断的实证研究。本书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行政垄断、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稳定共存,是转轨时期中国经济制度的一大特色。中国现阶段的行政垄断制度主要以《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法规为载体,以项目核准制为主要表现形式。任何企业要进入部分指定产业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以发改部门和经贸部门为主)或地方政府的核准。(2)国有企业离不开行政垄断,因为行政垄断为它们带来高价格和高利润。理论研究表明,行政垄断会导致更高的市场价格,并使在位企业攫取更多经济利润。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行政垄断规制下的市场结构会内生地趋于集中,且这种市场内生出来的垄断势力与社会福利趋向。在行政垄断产业,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势力越强越好,因为这样会提升以企业利润为主的社会总福利,尽管损害了消费者剩余。这导致行政垄断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成立初期的必然选择。因为,只有高价格和高利润才能保障国有经济的高速发展,只有以行政垄断阻止私营企业进入高利润产业,才能保证计划经济的顺利实施,使国民经济实现全面国有化和重工业化。由于行政垄断与国有经济之间的共生关系,东欧激进转轨国家实施的产权私有化改革,必然伴随反行政垄断法律的立法与施行。这是激进转轨向苏联式计划经济体制投出的两块密不可分的改革“敲门砖”。而在渐进转轨国家,国有企业依旧是国计民生的经济命脉,其上缴的利税占据各级政府财政总收入的一大部分。一旦国有企业出现长期亏损甚至破产,其后果不可想象。所以,当今中国的国有企业离不开行政垄断。高价格和高利润是计划经济国家和渐进转轨国家长期坚持行政垄断制度的客观原因。(3)行政垄断以牺牲消费者剩余和总消费量为代价,换取高额的企业利润。但行政垄断造成的消费者剩余减少,远多于企业总利润的增加。由于大幅损害消费者剩余,行政垄断最终损害了一个产业内的社会总福利,即行政垄断会同时损害一个产业内的社会总福利、消费者剩余和总消费量。(4)相对于自由竞争,行政垄断会拉长产业生命周期,使经济发展和新老产业更替的新陈代谢减缓。行政垄断还会损害产业的创新总量和单位产量创新,抑制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5)理论研究表明,熊彼特假说在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和退出的竞争性产业中不成立,而在行政垄断规制下的产业中成立。在行政垄断规制下,产业的创新与市场垄断势力(市场结构集中)相辅相成;在自由竞争产业中,创新与市场集中度则呈一定程度的负相关关系。实证检验结果与理论模型结论一致:行政垄断是决定熊彼特假说是否成立的关键。(6)《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在部分指定产业,外资企业必须向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并通过项目核准,并与本土企业合资后方得进行FDI。这种针对外资企业的行政垄断可以提高产品价格、增加本土企业利润,从而提升本国的社会总福利;同时损害贸易竞争对手国的企业利润和本国的消费者剩余,是一项“以邻为壑”的制度。(7)由地方政府实施的地区性行政垄断损害了区域经济的生产效率、资本配置效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国际竞争力,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显著的负面作用。政绩激励和经济激励是地方官员实施地区性行政垄断的主要原因。(8)限制竞争和运用行政权力是转轨时期中国行政垄断的内涵与本质。在行政垄断干预下的市场,企业失去进入市场的自由,市场本身丧失了一定程度的竞争活力,行政垄断下的市场并非市场的常态。当今中国的行政垄断权力是一种集行政权力、行政立法权与部分司法权于一体的行政权力。由于渐进转轨的国情约束和保持国有经济主体地位的历史任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垄断将长期存在。如果国有经济改革要继续下去,本书表明:消除行政垄断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前提,产权改革离不开行政垄断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 行政垄断 经济绩效 转轨时期 限制竞争 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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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2011年获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学位后,就职于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同年晋升为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2年博士论文获评为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从事经济学研究至今,独著及参与编写专著与教材8部;在《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季刊)》、《管理科学学报》、《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经济学家》、《经济学动态》等经管类权威期刊发表规制与反垄断方面学术论文20多篇。现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等国家级课题的主持人,《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管理科学学报》、《金融研究》等期刊匿名审稿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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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言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行政垄断的内涵与外延一 行政垄断的起源与定义
二 行政垄断的分类
三 行政垄断的“二元性”
四 相关概念的界定(一)行政垄断产业、竞争性产业与自由竞争的界定
(二)行政垄断与经济性垄断、自然垄断的理论区别
(三)行政垄断产业的现实边界
(四)经济绩效的界定
第三节 文献回顾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第二章 新中国行政垄断的制度变迁与现状特征第一节 制度变迁模型
第二节 新中国行政垄断的制度变迁一 第一阶段制度变迁:1949—1951年(一)政企协商与制度变迁
(二)经济绩效演化
二 行政垄断制度的初步形成
三 第二阶段制度变迁:1952—1955年
四 第三阶段制度变迁:1956—1978年
五 第四阶段制度变迁:改革开放后的渐进转轨(一)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演化:1978—1988年
(二)1989年至今的制度变迁历程
六 转轨时期中国行政垄断制度现状(一)转轨时期新行政垄断制度的形成
(二)行政垄断制度的执行部门
(三)行政垄断制度的合法性
第三节 激进转轨与渐进转轨的行政垄断制度改革差异
第四节 行政垄断与国有经济、市场经济
第五节 小结
第三章 行政垄断对产业经济与市场结构的影响第一节 行政垄断与自由竞争一 行政垄断的模型设定方法
二 企业自由进入和退出市场:自由竞争之基本特征(一)自由竞争第一基本假设
(二)自由竞争第二基本假设
(三)自由竞争第三基本假设
(四)自由竞争第四基本假设
第二节 理论模型一 需求方
二 技术模仿企业
三 技术领导企业的长期收益
四 考察自由竞争中的企业进入和退出
五 均衡求解
第三节 行政垄断的经济绩效一 参数赋值与基本运算结果
二 行政垄断与产业生命周期
三 行政垄断与价格、利润
四 行政垄断与社会福利
五 行政垄断与创新
六 行政垄断、社会福利与市场结构
七 行政垄断、创新与市场结构:熊彼特假说的理论分析(一)自由竞争与熊彼特假说
(二)行政垄断与熊彼特假说
(三)熊彼特假说的再思考
第四节 模型结论的主要政策含义
第五节 小结
第四章 行政垄断与市场结构:一个实证检验第一节 实证研究回顾
第二节 数据处理与变量分析一 行业性行政垄断的测度
二 数据来源与变量处理
三 国有经济比重与行业性行政垄断
第三节 计量模型与回归结果一 基础计量模型
二 产业分组及回归结果
三 实证结果分析(一)行政垄断与熊彼特假说
(二)自由竞争中的熊彼特假说
(三)以往实证研究结果不稳健的根本原因
第四节 小结
第五章 行政垄断对宏观经济与国际贸易的影响第一节 行政垄断干预下的外商直接投资
第二节 外商直接投资行政垄断模型一 需求方的效用最大化
二 供给方的生产最优化
三 政府决策
四 求解模型(一)纳什均衡产量
(二)纳什均衡下的最优FDI行政垄断强度β*
第三节 行政垄断的宏观经济绩效一 外商直接投资行政垄断对贸易政策的影响
二 外商直接投资行政垄断对宏观经济与社会福利的影响
第四节 小结
第六章 行政垄断对区域经济的影响第一节 地区性行政垄断的成因与内生性问题一 实证研究回顾
二 地区性行政垄断成因Ⅰ:地方官员的政绩激励
三 地区性行政垄断成因Ⅱ:地方官员的经济激励
四 地区性行政垄断的内生性问题
第二节 变量选择与数据处理一 地区性行政垄断的测度
二 被解释变量的选择
三 数据处理
第三节 实证分析一 面板模型的选择
二 工具变量选择与内生性检验
三 行政垄断的区域经济绩效
第四节 小结
第七章 行政垄断内涵的再讨论:限制竞争与行政权力第一节 行政垄断与市场竞争
第二节 行政垄断与行政权力一 需要监督的行政权力:行政垄断权力
二 改革开放前的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垄断权力(一)改革开放前的司法权与行政垄断权力
(二)改革开放前的立法权与行政垄断权力
三 转轨时期的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垄断权力(一)转轨时期的行政垄断权力运行机制
(二)转轨时期的行政垄断权力监督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第一节 主要结论
第二节 未来的研究方向